1996年是艾弗森进入NBA的第一年,他在那个赛季展示出了非凡的才华,场均达到23.5分,成为进攻利器。他为76人效力了11个赛季,这11年也成为艾弗森最辉煌的时代。
2010年2月20日,艾弗森打了最后一场NBA比赛。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联盟里对他无人问津,艾弗森和土耳其球队贝西克塔斯签下了一份两年合约后,拉里-布朗非常感慨,“他不能在美国结束职业生涯,这实在令人悲哀。”
2013年10月31日,艾弗森将正式和职业篮球说再见。岁月果然是把杀猪刀,不是我们老的太快,再回首时,时代早不允许怀旧者的存在。
在艾弗森去土耳其之后,《体育画报》的资深记者曼尼克斯曾披露说,艾弗森在NBA无球可打的日子里,他的团队暗地里找了许多球队,甚至降低要求,表示打替补也可以,然而无人回应。
圣安东尼奥说不,尽管多年以来,他们以招收老兵为乐;波士顿说不,尽管他们敢于收留性格怪异的天才(马布里、内特-罗宾逊);夏洛特说不,尽管拉里-布朗正任主帅……当时,一位接近湖人主帅菲尔-杰克逊的消息源说,在湖人的管理层和教练组看来,曾经以速度见长的艾弗森不再抢手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联盟类似答案的“攻击型后卫”已经太多。
NBA联盟曾经以艾弗森这样的小个子为傲,因为他引领一代风潮,可在他逐渐老去的时候,新人们已经成群地涌现。如今联盟里不少球队都有一位速度快、得分好的攻击性控卫,而且在这个时代,1米80左右的得分型后卫日子不好过了。今年季后内特-罗宾逊几乎靠着自己的攻击表演帮助芝加哥闯进季后赛次轮,可公牛在夏天只给他开出底薪,最终小土豆投奔掘金(仍是拿着底薪)。
艾弗森,第一个梳排辫的人,第一个遍体纹身的运动员,第一个敢于让巨头经纪人大卫-法尔克失业的人,第一个公开“不尊敬”乔丹和联盟陈腐规定的人;他是一代球员的精神偶像,韦德、詹姆斯看着他的球长大,纷纷奉他为偶像,可他在“晚年”却陷入凄凉。
联盟是功利的,已不能允许速度下降的艾弗森再去打他习惯的进攻套路,ESPN记者文霍斯特就直白地说,“我挺好奇的是,如果艾弗森真的能在这两年(为NBA)打球,人们又会怎么看待他?毕竟如今的潮流是更追求效率。”
时代变了。旋风小个子已不再奇货可居,更不用说伤痕累累、慢慢老去的艾弗森了。纵然他再倔强,也逃不过命运之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