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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科比的意大利人》十三:为何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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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比在意大利的生活可谓顺风顺水。他的篮球之路越走越顺,12岁的他甚至已经被小球迷围着要签名。篮球场外,他完全融入到意大利的生活当中,结交了意大利当地的好友。时至今日,意大利教给科比的优雅,已经深入到他的血液当中,让他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一个叫科比的意大利人》十三:谁教科比如此优雅

    一:16岁小球迷让12岁科比签名

    1990年,布莱恩特在雷焦·艾的第一个赛季即将结束。赛季末,北方都灵市组织了一届杯赛,科比为此兴奋不已,因为他的雷吉亚纳队将在那里迎战北方最优秀的少年队。

    球队入住都灵的旅馆,科比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好友克里斯·瓦尔德一个房间。向读者们回忆那届疯狂赛事的人正是克里斯。

    “我和科比总爱在赛前互换球鞋。对那时的我们来说,最激动的时刻莫过于收到从美国寄来的最新款球鞋。那时他已经拥有与魔术师约翰逊(微博)同款的Converse球鞋,当时意大利市面上还买不到。他把那双鞋借给了我,我当然非常开心。有天上午,某场比赛刚结束没几分钟,我们还正在退场,科比突然被一个都灵当地的小孩拦住。他年纪非常小,几乎不到6岁,却将一支笔和一本篮球杂志递给科比,有些腼腆地小声问,‘能给我签个名吗?’为什么?因为科比那场比赛有着不可思议的精彩表演,尽管得分并不算高,但他凭着手上的皮球给全场留下了深刻印象。签名,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都灵小孩预知了未来,他从科比处理皮球的动作里看到了他的前途。要是科比那略显稚嫩的签名至今仍保留着,对都灵小孩来说也算一笔不小的财富。

    乔·布雷恩特效力的雷吉亚纳在1990年的表现也很是突出,他们在季后赛1/8决赛里战胜强敌罗马队,随后被当年的联赛冠军佩萨罗(Pesaro)队淘汰。这支雷吉亚纳点燃了整个雷焦·艾城。俱乐部打算好好研究夏季转会市场,争取在下个赛季再争取一个质的提高。第一个决定做对了,那就是与乔·布莱恩特续约。第二个决定似乎给他们带来了厄运,那就是与前锋雷迪克的续约。雷迪克在季后赛上已有膝伤。11月,他因伤痛难忍无法上场,雷吉亚纳不得不重寻主力中锋。而这一次,他们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签下了曾于1985/86赛季效力菲尼克斯的保加利亚人:吉尔吉·格劳赫科夫(Georgi Glouchkov),他是东欧首位NBA球员。保加利亚人首秀很精彩,但自那之后,他的精力就神秘地消失,似乎每场比赛都疲于应付。乔·布莱恩特本人也年纪渐长,在那个赛季的最后17场比赛里,他们一共只赢了5场比赛。即便让美籍主教练伊萨克 下课,换上新帅马西莫·格里桑提(Massimo Grisanti)也已于事无补。

    要是能再度回到那个年代,球队主席恩里克·普兰蒂(注:前文提到,其子尼古拉是科比的好友)或许不会犯下同样的错误。

    “其实那一整个赛季,乔·布莱恩特的表现都是可圈可点的,只是整个球队的状态太差,最终的成绩不尽如人意。乔真是一个很好的人,他的意大利语已经很不错,对我们这个国家能够提供给他的一切,他都懂得欣赏。他不像许多美国人,到了一个地方却半天都搞不清那里是什么地方。他非常在意家庭,赚钱并不是他的首要任务,他花很多注意力在孩子的教育上。”

    乔非常信任普兰蒂,甚至向他提起过自己作为球员的成长历程。

    那个赛季雷吉亚纳最终排名意甲(微博 专题) 第14名,为了避免降级的厄运,还得打季后淘汰赛。但在10轮比赛里,他们一共只赢下3轮,宣告降入意乙。乔非常失望。他那年个人平均每场21.5分+6个篮板。他的自尊似乎也受到了伤害:他,布莱恩特,居然不得不降级。或许到了他一直担心的时刻,那就是离开这个曾像迎接国王一般欢迎他的国度——意大利,正是在这里,他得以体会那种在美国并不存在的家庭生活方式。

    二:纯真的少年友情

    乔和帕梅拉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告诉13岁的儿子,他们即将离开雷焦·艾。科比已经完全成了一个“意大利人”。每天早晨从郊区的家出门,科比的一天总是过着这样的内容:和面包房里的面包师傅打招呼,和报亭的老板开几句玩笑,和同龄孩子打篮球,有时候他也做着穿上AC米兰(官方微博 数据) 红黑队服的美梦——那是他到了意大利之后就爱上的足球队。2013年,科比肌腱受伤期间,还曾前往AC米兰的米兰实验室接受恢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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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比真正开始踢球的时间才短短几个月,因为那些年龄比他更大的踢球男孩们一向只愿让他守门,毕竟他超长的胳臂能够阻挡各种角度的射门。父亲降入了乙级,而科比在足球场上才初尝进攻的滋味。

    雷焦·艾与科比的连结还离不开一个人:乔尔乔娅·加洛。和科比一样,她只有12岁,是他在圣·维琴佐中学的同学。在修女们严格管教的学校环境中,用“男女朋友”这个字眼来形容两个孩子的关系似嫌夸张:那是一段真挚的友情。后来,当科比在NBA成为世界名人,许多人曾打算拿这段单纯的往事做文章。

    今天的乔尔乔娅·加洛是一位棕色头发的漂亮女士。2008年,她通过考试,成功进入雷焦·艾米里亚市的挂牌律师名单,那一年科比已在洛杉矶湖人获得了三次NBA总冠军。乔尔乔娅是个沉静优雅的女人,她一直试图回避谈论科比,为的是保护和尊重这段难得的少年友情。然而这些年来,不断有人因各种原因试图从她嘴里听到特别的话。“我不喜欢谈论我和科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人还想通过这个获得个人利益。我接到过各种邀请和建议,但都被我回绝了。有关他的一切已是众所周知了,我并不想参与进来。这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他。”

    乔尔乔娅很少回忆科比。当记者问到科比的课业如何,她是这样回答的,“他的英文很好,这是自然的,体育也很棒。其他科目他要更费力一些,可能和语言有关。但总体上,他都能应付。”她印象中的科比,无论在学校还是在课外都是一个模样,并没有双重的个性——毕竟,许多热爱运动的男孩在运动场上一个模样,到了学校里又会是一个模样。“在学校里,他和老师之间,和我们这些同学之间,都没有任何问题。他很安静,也很虚心。实际上,他也可以因为有个NBA球星爸爸而显得更高傲,可他并没有这样。”

    在当时的乔尔乔娅眼里,科比是一个受到意大利文化熏陶的美国男孩。“那时候他爱听的音乐和我们不同,我们大多喜欢去听意大利本土歌手的热门歌曲,而他听的歌在意大利唱片店里都买不到。有时候我们大家会在周日下午一起去跳舞,但我们都还小。科比毕竟不是生活在自己出生的国度,或许因此,他不太爱显摆,也不过分活泼。但他十分爱笑,他总是在微笑。他很喜欢雷焦·艾,这里的朋友都是他真正的朋友。成名之后,我想,他身边的人也发生了变化,变好或者变坏。想要从身边的人里识出真正的友谊,并不容易,因为有些关系或许只关乎利益。每次回到这里,他只会去见那些真正喜欢他的人。我们热爱他并非因为如今他成了世界名人,而是因为,我们是儿时就结识的朋友。他是我们当中的一个。”

    三:科比满身意大利元素

    科比的另一位好友克里斯·瓦尔德也有同感。当科比慢慢成长为世界体坛最著名和最受欢迎的运动员之一,克里斯一直过着意大利生活:他曾效力雷吉亚纳队,接着去了丙级的帕尔马俱乐部,最后他决定不再将篮球作为唯一的职业内容,去米兰学习了建筑,只是为了保持身体状态而继续在一家半业余的俱乐部打球。“我一直无法将湖人队当家球星当作我熟悉的科比。对我来说,他是儿时的玩伴。在电视里看着他,我总觉得那是另一个人。我和科比,还有其他队友,我们年少时曾一起做梦,只是科比实现了梦,而我们没有……”克里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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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的友谊并未因距离而消失,在雷焦·艾的那支少年队里,克里斯是科比仍在联系的少数队友之一。“意大利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在运动基本功的培养上,更是在性格培养上。他的家庭是美国式的,但他和我们上一样的学校,和我们这些意大利小孩玩在一起。他就是一个意大利人。初回美国的他甚至因此遇到了一些融入上的困难。这很正常,因为那时的他已不再是美国人!他连英语都说得不完美了,更不懂得那时美国街头青少年们之间的用语,回到美国的他堪称一条离了水的鱼。”

    克里斯认为,25年过去后的今天,科比身上的意大利元素依然十足。“美国人也承认这一点:这不仅仅是穿着的问题,还有,科比去客场比赛会带一本书去看,而其他球员或许只带游戏机键盘。美国人懂得去突出科比身上的意大利特性:在许多广告里,科比被要求展示他的意大利语。这让他显得与众不同,尤其与众多教育背景一般的NBA球员相比。现在的情形当然有所改变,但在科比职业生涯之初,像他这样一位懂得穿着、手里时不时拿本书的球员,的确引发了极大兴趣。在美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意大利始终意味着格调,优雅和文化。”身为意大利和美国混血的克里斯·瓦尔德这么认为。

    的确,提到“优雅”一词,就算是今天的NBA,或许大部分球员的样子都与之相去甚远。他们当中有些人的样子,总好像才从床上爬起来,还穿着睡衣;或者干脆永远穿着可怜的训练外套。拉塞尔·韦斯特布鲁克在不会穿衣这件事上几乎堪称佼佼者。这位效力于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的球员出现在公共场合时,总有着骇人的打扮:豹纹衬衫,布满铆钉的鞋子,大花T恤,以及总是吊在小腿上的长裤,格子袜,大红背带,圆点领带,带罗网和羽饰的帽子。这种“对人类眼球犯罪”的行为背后,是一系列商业行为。韦斯特布鲁克还打算以自身为代言,缔造一个“时尚王国”。而他的同行们——除了极少数以外——也并不比他更懂得选择衣着。

    正如克里斯·瓦尔德所言,科比在这一层面上的品位超出了大部分同行。在意大利的生活经历教会他,什么是真正的“优雅”:简洁、低调、气质。在那样一个嘻哈风格占上风的氛围里,科比就像是才从阿玛尼新装发布会上走下来的模特。而这位意大利时尚大师的确曾对科比产生过不小的影响,这一点是科比本人在他的纪录片《Muse》里郑重提及的。

    “我21岁时到了米兰,有幸和吉尔吉奥·阿玛尼先生共进晚餐,”科比在《Muse》里说,“对于他是如何凭着灵感和直觉开始这番事业的,我非常好奇。他告诉我,当阿玛尼公司正式成立时,他已经年过四十。我听了感到害怕,因为通常来说一位篮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到了35岁就该接近尾声了,要是36岁还在打球,那都算运气好。可是一旦退役,我将要做些什么呢?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思考,等我职业生涯结束那天究竟该做什么。我想到了说故事。或者我可以去撰写文案,要么做个艺术指导。但是我花了整整15年才明白自己真正愿意做什么。最开始,我考虑的是哪里有好的市场能让我赚到成千上万的美金。但后来我告诉自己:该死的,你最初开始打篮球是因为你喜欢,而不是为了成为百万富翁。于是我问自己:科比,要是不打篮球,你喜欢做什么?我喜欢说故事,说对人有启发的故事。这也是我拍摄《Muse》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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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lo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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