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禁宁泽涛代言看似有理实则荒谬

[摘要]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有实力,有样貌,有气质的运动员,居然没有广告代言。游泳中心单方面禁止宁泽涛广告代言,浪费了宝贵资源,着实不可取。

【锐评】禁宁泽涛代言看似有理实则荒谬

宁泽涛

撰文:赵衍朝

宁泽涛在仁川亚运会上一鸣惊人,迅速成长为全民偶像。然而宁泽涛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广告代言,只因游泳中心认为接广告会影响训练进而影响成绩,不允许他接代言。此举纯属讳疾忌医,看似有理实则荒谬。

宁泽涛在仁川亚运会上获得4枚金牌,随后又在黄山全国游泳锦标赛上再次刷新刚刚在亚运会上创造的男子100米自由泳亚洲记录;宁泽涛五官精致,身材高大,漂亮的肌肉堪比健身运动员;宁泽涛为人谦和稳重,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总是很有礼貌。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有实力,有样貌,有气质的运动员,居然没有广告代言。

孙杨在伦敦奥运会取得中国游泳的巨大突破后,人气高涨。回国后代言许多企业,涉及汽车、饮料、服装等多个方面。游泳中心从孙杨的代言收入中分成,乐享其成。孙杨“驾照门”事件后,形象受损,代言急剧减少。而游泳中心却以“孙杨数次违纪”对其做出“三停”处罚。

此次宁泽涛一鸣惊人,火爆程度更甚孙杨。或许是孙杨“前车之鉴”,游泳中心禁止宁泽涛接受任何广告代言。游泳中心为何有如此权力,运动员和体育局到底是什么关系?

中国很多运动员从小就挂靠在省市体育局运动队训练。运动员年幼时,体育局包办训练、比赛等事宜,并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实际上就是养着运动员。等运动员有一定成绩后,体育局经常会横加干涉,比如限制广告代言,甚至干涉婚恋自由。其理论非常简单,“我花钱培养了你,你就得听我的!”当运动员个性强烈,甚至桀骜不驯,体育局不排除会采取极端手段,开除运动员出队。

前一阵子,林丹(微博 博客)个人代言羽毛球装备品牌尤尼克斯就是一种进步。当然,羽毛球国家队和林丹个人肯定达成了协议。中国羽毛球队的赞助商是 李宁,而林丹作为国家队成员,却可以个人代言尤尼克斯。

诚然,运动员代言,参与商业活动会影响训练。但是运动员能够接到代言的根本是优异的成绩,他们应该明白训练与商业活动的关系,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精力。作为主管部门应该积极协调、帮助运动员,不能只是运动员接广告要分钱,运动员出事故单方面做处罚。

的确,体育局在运动员未成名前对其培养做出了贡献,但运动员并不是体育局的私有物品,他也是一个个体,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其中就包括广告代言的权利。

因此,主管部门应该制定规范的条例,明确与下属运动员的关系。运动员成名后可以接哪些代言广告,体育局与运动员的广告收入分成比例,以及相关责任。游泳中心单方面禁止宁泽涛广告代言,浪费了宝贵资源,着实不可取。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carylv]

热门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