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体教结合 促进上海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三、体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及任务

1.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法制建设。配合做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地方性立法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氛围,进一步调动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工作建设。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明确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的标准、管理办法、投入和评价机制,提高学校课余体育训练的规范化水平。

2.完善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训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学校办二线运动队的建设,不断提高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引导,促进学校创建具有丰富体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优惠向青少年开放,并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在全市打造若干个半小时路程内的体育功能区,充分发挥专业教练员的优势,利用节假日吸引周边社区和学校的青少年在体育功能区进行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使其成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试点引进社区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探索组织社区青少年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学校开展节假日体育活动和竞赛,努力形成社区、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锻炼氛围;在全市组织的高水平体育赛事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免费或低价学生票,为学生观赛提供便利,提升学生体育兴趣。

3.推进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进校园工程。选派300名专业教练员和退役优秀运动员进入学校,指导学生业余训练或直接带队训练,帮助学校提高办训质量;制定关于专业教练员进校园的实施和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落实保障机制。定期组织知名优秀运动员走进校园,与师生进行体育互动,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开展学校从事课余训练体育教师专项技能培训。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相关体育教师专项技能培训计划,并纳入教师培训管理体系,提高从事课余训练体育教师的带训水平。

5.办好以选拔体育后备人才为主要目的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继续组织好市运动会;继续办好注册运动员的市年度单项最高级别比赛、十项系列赛;指导、支持各区县办好区县运动会和各单项竞赛,探索举办少儿技能大赛和选材运动会;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阳光体育大联赛,组织大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安排一定数量的出访计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和带训教师等参加国际比赛、国际培训和交流活动;邀请国外青少年运动员来沪交流比赛,邀请国际知名教练员、体育专业学者来沪讲学;聘请若干国际优秀教练员来沪执教。

6.组建好相关运动队及参赛队伍。统筹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协助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参赛队伍的组建工作,并在场地、教练员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力争取得好成绩;组建好全国城市运动会参赛队伍;推进与高校联办市一线运动队工作,负责训练管理及体育赛事备战工作,并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签订协议,明确经费投入、招生政策、教练编制、科医保障等事项。

7.加大体教结合专项经费投入及相关保障力度。每年投入一定的体教结合专项经费;配合做好学校“一条龙”课余体育训练体系的项目布局、教练员队伍建设、日常体育训练监管和竞赛资源配置等工作;根据学校运动队的二线达标情况,认定二线项目,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办二线运动队学校给予相应的编制、经费等。

8.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激励。参与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综合评估;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和中考体育测试工作;在市运动会中设立学校体育奖励序列;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促进学生健康的相关指标纳入区县“全民健身300指数”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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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dw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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