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建两省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科学发展

腾讯体育讯 近日,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宣传力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体育总局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展示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成就,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中国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组织由中国体育报社牵头的多家媒体赴安徽、福建两地开展“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

安徽青少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

近年来,安徽省大力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力做好青少年体质提高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安徽自2009年底设立青少年体育处伊始,便确定了实施“两大工程”、构建“两大体系”的工作思路,即:

实施“青少年体质强健工程”,初步形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为目标,以学校体育工作为重点,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建设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初步形成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体,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微博)体育活动营地为重点,以学校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载体,以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为手段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青少年体育塔基工程”,努力构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以培养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基础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文件为契机,促进各级青少年体校建设,规范管理各类后备人才基地。倡导多渠道、多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和完善以各类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重点,以县办体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补充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具体工作做到了以下“五个转变”:

一、转变目标认识,在全面发展上下功夫

青少年体育工作对于国家和民族来说,是一项强基固本的工程。总局青少司成立后,更是对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更高的希望,将青少年体育作为“大群体”的重要内容,提到了更高的位置。

省体育局把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并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宗旨和最高目标确定为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实现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将工作的侧重点由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转向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清楚认识到只有培养更多的全民健身积极参与者,全面增强青少年体质,才能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体育苗子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二、转变思想观念,在提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上下功夫

依靠各级政府,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完善青少年活动场地设施,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推动更多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积极做好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

一是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在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组织的基础上,完善省级青少年体育组织布局,鼓励市县级布点,不断扩大青少年体育工作阵地,初步形成了青少年体育组织的“国家-省-市”三级网络。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对青少年体育组织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组织的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每年对传校、特校开展年度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对考核优秀的学校实施以奖代补。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营地的管理和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少年体育组织的建设中来。

二是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积极联合教育部门,搭建和完善以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通过举办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构建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使我们的青少年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熏陶,养成自觉参加、乐于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脱颖而出。

连续三年举办了“阳光体育”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展示大会,不断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参与范围、丰富活动内容。俱乐部展示大会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旨在引导广大青少年“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活动选取群体性、易于普及和锻炼效果好的项目开展竞赛活动,集中展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和俱乐部建设成果。活动集青少年体育竞赛、俱乐部展示、论坛交流、体验活动等内容为一体,重在运动参与、重在文化交流、重在体验分享,已成为我省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赛事。

三是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在全省各地推进“体育场馆设施共建共享工程”,努力推动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稳步向社会公众开放,提高了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利用率,缓解了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省教育、体育两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工作范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了在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家联动、学校支持、社区配合、居民受益”的基本模式。

三、转变体校办学方向,在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上下功夫

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引导体校转变办学方向,朝着科学管理、注重育人、读训并重、全面发展的方向发展。省里借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文件的东风,建立了由体教两家共同管理、各负其责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理顺公办体校管理机制和体制。在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基础上,开展省级基地和单项基地的认定,对体校实施分类指导和管理,促进公办体校规范办学,打造后备人才培养的摇篮。积极探索和完善抓好青少年文化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在竞赛中开展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促使基层训练单位重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

一些地市结合各地实际,将公办体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动员伙食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办体校的投入,加强规范管理,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文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比如:淮南市政府批准在淮南市第八中学的基础上筹建淮南市体育学校,实行全日制学、训、住三集中,保障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阜阳市积极筹资改善市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学、学生食宿、训练条件以及校容校貌。太和县体育学校按照国办发23号文模式办学,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序列,教学经费享受同类学校待遇,文化教师由教育部门合编选派。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业余训练单位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重视,安徽省自2012开始在全省青少年竞赛中试点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今年的试点项目已由去年的7个扩展至13个,个别项目还尝试将文化测试与参赛资格挂钩。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并逐步与竞赛更加紧密的结合。

四、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

安徽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均来自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因此,与教育部门紧密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是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省体育局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激励措施,鼓励各市、县积极探索业余训练多种模式,通过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联办、合办等形式,将特色项目和训练基地放到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结合其体育基础设施和体育教学特长,与学校合作共办运动队。通过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训练模式,不断扩大青少年业余训练底盘,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人数逐年稳步增加,近几年来连续创造历史新高,2013年已达到17030人。这在全国体校招生难度大、基层业余训练萎缩的大环境下显得并不多见。

铜陵市体教两家共办运动队,在铜陵市十二中合作共办体育特长班。运动员日常训练在体校完成,由体育部门负责。文化课教学由教育部门承担,实现了统一、集中、就近入学。合肥市体育、教育部门共同选择了一批教育资源优质学校,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校和市田径游泳学校联办具有专业项目特色的运动队。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芜湖市尝试构建多元化的训练体系,在中小学中开展“市队校办”工作,安排教练员深入学校指导选材组织训练,提供专项训练器材和经费资助。调动单项体育协会积极性,承担部分项目业余训练和参赛任务,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

五、转变办赛模式,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对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围绕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竞赛杠杆调动市县开展青少年训练、培养输送优秀高水平运动人才的积极性。

省体育局负责全省体育竞赛的统筹管理,联合省教育厅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审核各项目竞赛规程,严把运动员资格,狠抓竞赛赛风赛纪,建立起符合项目发展规律的省级青少年竞赛体系,为青少年运动员营造公正、公平、健康、和谐的竞赛环境。

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协会承担竞赛规程的制定和比赛的具体承办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中心和单项协会对所属项目青少年业余训练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对于安徽重点布局项目和社会化程度低的项目,省体育局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这些项目的生存、巩固和发展。对于普及度高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则有选择的交由协会承办,给予办赛指导和一定经费补助,办赛的费用更多的是依靠协会的市场化运作来解决。如部分球类项目和棋类、体育舞蹈、航模等项目。

省体育局近年来一直鼓励各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对赛制改革问题的研究与探索,注意把握青少年运动员成长、成才规律,重视抓选材打基础,避免青少年竞赛成人化,为运动员全面发展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和强化素质测试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青少年体育训练的蓬勃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徽省将密切联系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努力整合资源,形成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的强大合力。下一步,将继续在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下功夫,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促进青少年体质不断提高,努力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推动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福建青少年体育工作:重力投资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及场所

中国强先则少年强,少年强先则体质强。福建省下重力投巨资县(区)乡镇(街道)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及场所,为被应试教育压得喘不过气来的青少年提供减负放飞的舞台。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在县(区)乡镇(街道)普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场所,目前全省已建设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在街道和乡镇建设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

一、福建省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及场所建设情况

福建省自2010年启动实施“中心、场所”建设以来,始终把“中心、场所”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88个“中心”建设,面积达56.87万平方米,不计算城区土地成本这一类,全省各级资金总投入达7.63亿元。

“中心”建设标准为建设用地不少于6亩,包括室外标准灯光篮球场2片、五人制标准足球场1个、室外健身器材一套、室内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综合楼一栋(包含室内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体育项目)。在中心城区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党政领导统一认识,科学权衡“中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配合省、市体育局共同推进,达到了省政府文件提出的“综合利用和统筹建设、资源共享、交通便捷、人口相对集中区域”的选址要求,较好实现了“中心”与体育中心、少体校、学校、公园、社区等场所有机结合、资源共享的目标。

在全省88个“中心”中有75个“中心”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资金投入等方面超过省定标准。其中56个“中心”资金投入达到1000万以上。有效地调动了地方建设“中心”的积极性。比如全省首家对外开放的福州市鼓楼区“中心”共4层,总用地面积53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总投资5000多万元,可开展游泳、篮球、田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围棋、体操、武术、跆拳道、台球等体育项目。厦门市思明区“中心”共5层,总用地面积4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48平方米,总投资1473.35万元。龙岩市新罗区“中心”地处市中心商业区,毗邻中小学,周围住宅区环绕,外形宏伟大方,内部空间结构紧凑、利用充分,同时因地制宜、具有前瞻性的地下停车场建设,既为周边大型商业区服务提供了便利,更为今后“中心”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场所”项目建设,要求每个场所建设用地不少于2亩,配建室外灯光篮球场(包括300个座位的看台)1个,室外系列健身器材,全省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投资补助标准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

目前全省“活动场所”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106000平方米,资金投入约10850万元。

二、福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福建省建设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及场所,始终秉承为青少年服务的宗旨,根据设施的功能与特点,充分利用公共体育设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促进和带动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提高,改善了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

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2004年统计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18㎡,近年来,随着全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活动中心”、县级中心城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登山健身步道”四个全覆盖,人均新增体育面积0.15㎡。“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成使用带动了福建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设施的不足,较好地改善了青少年体育锻炼基础设施。

(二)促进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少年体质

福建大部分“中心”都能因地制宜地增设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拓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项目设置,例如:福州市仓山区开设台球、象棋、围棋、跆拳道、武术,漳州市龙文区、三明市沙县开设击剑;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开设的跆拳道、舞蹈、太极拳等等。这些拓展项目或是依当地的优势项目而建,或是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爱好而设,内容丰富多彩、组织形式多样。大部分“中心”在正常对外开放的基础上,积极为所属辖区内体育设施不足的中小学校提供便利,积极创造条件与学校共同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为青少年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三、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政策引导。福建省各级党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心”建设,一致认为这项“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身体素质、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福建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首创。因此省政府在对未成年人体育活动场所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专门下发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功能定位、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行明确规定。在资金扶持上,省财政参照原有的财政转移支付省级补助标准,根据前一年度各县(市、区)的财力实际,分三类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同时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和运作资金。对表现优秀的捐赠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督查指导。为把“中心”建设这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福建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保障,要求各有关部门把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作改善体育设施、提升体育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多层面、全方位狠抓落实。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监督工作,所有工程汇报必须加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同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运行机制,要求各地“中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十天一报,以省政府规定的竣工开放日期作为时间节点,认真制定工程倒排进度时间表,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推进项目关键节点的建设进度。各基层单位也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环节,加快“中心”项目立项和各项审批进度等,确保了工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取得明显成效。

(三)品牌提升。在“中心”运营管理中,不断提升品牌意识,在下大力气抓好硬件的同时,抓好软件建设。首先,通过多家媒体广泛向社会征集“活动中心标志”和活动馆外立面大型图案,经过近两个月的五轮投票,评选了名为“携手腾飞”的创意设计作品,并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延展设计。通过统一标记规定LOGO(主标识)的标志物,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将省体育局征集的“中心”LOGO(主标识)及VI延展设计应用到“中心”外观装修、内部装修及配套建设等方面,以统一形象设计,形成品牌效应。其次,加强“中心”的制度建设,出台加强“中心”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中心”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中心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品管理、安全管理、活动管理等规章制度,大力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制度,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文化培训,有计划地开展体育比赛,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功能和社会效益,满足广大青少年就地就近参与校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

(四)功能拓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多种模式的管理,拓展“中心”的服务功能。目前,全省88个“中心”管理模式主要采用委托管理、联合管理和独立管理三种模式。委托管理模式主要以委托少体校管理的居多,主要优点在于实现与少体校的资源共享,一方面为少体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训练条件,另一方面少体校教练也可为在“中心”健身的青少年提供更加专业和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也节省了额外聘请教练员的费用。联合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与学校、文化站联合管理,优点在于由于服务对象的一致性,比较有利于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同时也能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体育教学和训练场所,实现校内外体育教育一体化管理。独立管理模式主要由各“中心”自主管理,优点在于从场馆建设、工作人员薪资、场地维护、设施维修等在内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支付,“中心”没有任何经济压力和负担。2013年将举办以“中心”为参赛单位的单项体育竞赛,通过县(市、区)竞赛选拔参加设区市举办的类似竞赛,再由设区市的竞赛选拔优胜的县(市、区)代表队参与省级竞赛,参加竞赛青少年与少体校学生严格区别,即注册的少体校运动员不得参与该项竞赛,旨在通过“中心”竞赛方式的改革,搭建群众性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进而激励广大青少年参与体育、享受体育、欣赏体。让“中心”真正成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乐园。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相关微博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vikkydu]

热门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