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花有义务交罚款 足协可申请法院协助

腾讯体育3月28日广州讯(记者 许可(微博))北京时间今天下午,针对上海申花拒缴因末代甲A涉假的百万罚款一事,腾讯体育特别采访了张海律师徐玉发和足球记者出身的律师黄志威。对于申花所提及的主体变更辩驳,两位知名律师不约而同地认为,不管申花俱乐部发生过多少次股东变更或者转置,申花俱乐部这个法人主体是一直未变的,仅仅是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而已,因此申花有义务执行作为行使行政主管职能的中国足协的处罚决议,除接受在新赛季的6分处罚外,还必须缴纳100万的罚款。

不久前,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行业主管单位,对外正式公布了对涉假俱乐部和个人的处罚决定。作为2003年末代甲A的冠军,上海申花俱乐部因涉假被剥夺了冠军头衔,收回了所有的荣誉。同时,申花俱乐部在新赛季中超被扣除6分的联赛积分,并需缴纳100万的涉假罚款。尽管此前俱乐部为了顺利保住中超参赛资格,申花接受了扣除6分联赛积分的处罚决定,但是却一直拒绝缴纳100万的罚款。

对此,张海律师徐玉发认为,申花俱乐部在主体上的辩驳,与目前正闹得沸沸扬扬的健力宝金罐案有点类似,“健力宝集团和申花一样,都是经历了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但是大家一定不要忘记了,无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如何进行变更,申花俱乐部或者说健力宝集团的法人主体是始终未变的。也就是说,申花对于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是必须而且有义务去履行的。否则,中国足协完全可以通过申花俱乐部注册地的法院协助强制执行,通过冻结申花俱乐部账户并进行划拨款项的方式协助足协完成罚款的实施。”

与徐玉发的观点一样,足球记者出身的律师黄志威也认为申花履行足协的处罚决议不存在任何有异议之处,“中国足协虽然是民间机构,但是它被其上级机构授予了行政主管的权力。也就是说,足协完全可以以行政主管上级的身份,行使行政主管单位肩负的职能,去要求申花俱乐部按照行政处罚法去执行罚款的缴交。不过在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法院选择上,应该是申请人(中国足协)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而非申花俱乐部注册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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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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