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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经纪人首谈海明:始终歪曲事实 后悔签约

2011年11月14日00:35腾讯体育[微博]张锐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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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撤案,心生退意还是只求自保

8月30日,桑兰的身份由原告变成了被告。而起诉她的人正是她在另一场官司里的委托律师——海明。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桑兰面对至少12项指控,每一项都被求偿25000美元总计30万美元。在指控桑兰的同时,海明也要求从桑兰的诉讼案中撤出,终止与桑兰之间的委托关系。用他的话说,是桑兰和黄健的无情才让他萌生退意。

但在黄健看来,海明之所以想要撤案根本不是因为所谓的“白出力,拿不到酬劳”。而是因为海明担心因为自己在本案中的失误被法院处罚。“当时对方律师提出案件已过追诉期,称起诉有缺乏证据的嫌疑,并向法院提出了一条动议,在美国的法律条文上叫做RULE11——就是要惩罚不实原告和原告律师。”

关于这一点,海明自己在7月9日的微博里也有过交代:“莫虎今天向我发出最后通牒:他本月12日将正式向法院上交RULE 11惩罚动议,要求法院惩罚我和桑兰本人。他说,我的新修改的诉讼状不真实,没有证据佐证。所以,要法庭惩罚原告和律师,支付被告的律师费。”

黄健表示这个动议执行的可能性非常的低,但这个理由足以让海明不想继续再为桑兰代理官司,他说:“美国在1974年之后就没有原告和律师因为RULE11受到惩罚了,这只是对方律师的一种威慑而已;而且即便这个案件在法律上是过了追诉期,但对于追诉期的认定是有不同说法的,也就是说还是有的可打,最主要的原因是海明自己怕承担风险,以至于案件还在审议阶段他就要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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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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