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中超管办分离?别高兴太早

[摘要]中超联赛要想实现真正的管办分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足协彻底放权,退出中超公司,完全让中超16家俱乐部独立运作、自负盈亏,只要足协还在中超公司里有股权,“管办分离”只能是空谈!

【锐评】中超管办分离?别高兴太早

马成全(资料图)

撰文:吕长伟(微博)

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局长马成全21日向媒体透露,中超联赛、中超预备队联赛和中超精英梯队联赛从下赛季起将由中超公司接管。在北京的寒冬里,这不啻是一个温暖的信号,看上去中超要实现“管办分离”了。可是稍微翻看一下中超公司的构成,不禁心凉了半截,中国足协作为公司最大股东,仍然是不可撼动的存在,这决定了离真正的管办分离还甚远!

马成全是在当日的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总结会期间透露上述信息的。他表示:“上述三项赛事的竞赛事务将移交到中超公司,中超公司负责竞赛组织、场地安排、赛程编排、俱乐部管理等事项,执行局则负责上述赛事的监管、注册和准入。这是中国足球管办分离深入发展的一步,可以让中超更协调、更顺畅。”

的确,从赛事的角度讲,中超公司不再单单负责经营开发,而是拥有竞赛组织和俱乐部管理权,俱乐部的事情由自己说了算,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对俱乐部来说也是一大利好。在中国现有的体育体制和环境下,若能将这些权力收归己有,此举可能走在了所有项目的前面,意义或许不亚于当年“红山口会议”提出了的足球职业化改革。

事实上,为了争取这些权益,2004年中超“G7革命”时,俱乐部们就为此努力过,并提出了“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口号。本意是将联赛彻底与足协划分开,即把联赛运营整体移交给新的职业足球联赛管理公司。整整10年过去了,当年倡导G7革命的俱乐部老总们有的身陷囹圄,有的早已远离这个圈子,但他们当年的宏愿变成了现实,的确令人欢欣鼓舞。

不过,列位切莫高兴太早。中超公司固然有了竞赛组织等权力,但离真正的“管办分离”恐怕还有距离。让我们看一下,中超公司的股权构成就明白了。

“中超联赛股份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4日,是由中国足协与16家中超俱乐部共同出资组建,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企业法人组织。中超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中国足协出资36%,16家俱乐部出资64%(每家4%),中国足协以其超过1/3不足2/3的股权拥有对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性质或公司解体等重大问题的否决权,不拥有对选举和一般决议的否决权和单独通过权。

由此可以看出,足协依然是中超公司最大的BOSS,对于重大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依然会插手联赛事务。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长就一直由足管中心副主任(副司局级)兼任。过去8年来,公司先后经历南勇、杨一民、于洪臣三任董事长。今年8月,因响应公务员不在企业兼职的号召,于洪臣才卸任,其职务由马成全顶替。

远看英超(微博 专题) ,近看J联赛职业联盟,中超公司的独立性都相去甚远。英超公司是1991年建立独立于英国足总的盈利性质公司,共有70多人负责整个英超赛事的运营。在决定英超各项重大事项的时候,采取联盟自治的形势,由20家俱乐部集体决定英超的所有重大事项,任何俱乐部都难以做到一言堂,缓解了豪门俱乐部和中小俱乐部之间的矛盾,做到了相对的公平、公正。

哪怕是日本J联赛,创立前就成立了独立的职业足球联盟(J联赛联盟),负责联赛全部的运营和管理。联盟秘书长中西大介就表示:“完全脱离足协让我们的办事效率非常高,因为在大机构里,往往会有许多人、事的羁绊。”在J联赛的“创业阶段”,不受行政机构束缚的职业联盟以其灵活的经营手段为联赛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超联赛要想实现真正的管办分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足协彻底放权,退出中超公司,完全让中超16家俱乐部独立运作、自负盈亏,只要足协还在中超公司里有股权,“管办分离”只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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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orth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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