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刘健转会案足协在坏规矩

[摘要]刘健转会案的结果已经有人猜出来了:刘健自由身转会恒大,中能可以得到以刘健个人名义的转会补偿。刘健得到自由,中能得到钱,恒大得到人。

【锐评】刘健转会案足协的三点错误

过去这个几个月,刘健(微博)只能以个人名义入选国足

撰文 马跃

刘健和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的合同纠纷案,按照目前的发展方向可能会走向一个结局——只有结果,没有真相。这其中最令人不解的节点在于,有消息称足协撮合双方庭外和解,而不根据鉴定结论裁决。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足协在这次事件中,至少犯了3点错误。

首先第一点错误:懒惰,足协规定的合同备案时间只在两个转会期。转会期仅仅是对新加入球员合同进行备案,而俱乐部和自己的球员是随时都可能签新合同,足协却堵死了这条路。这也是青岛中能表示那份“2017”年合同没有备案的理由。足协应该随时开放合同备案的时间,而不仅限于两个转会期。另外,刘健在之前出示了两份合同,一份在足协备案,另一份则没有,足协应该首先对这个事实清楚的事情进行说明,双方都有违规合同的行为。

第二点错误:处理不公。足协禁止刘健加入新球队,让刘健白白损失了3个月的工作。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若是对刘健做出这样的处理,同样也需要宣布青岛中能在事实不清之前禁止各种转会交易。哪怕中能(微博 数据)没有交易,也需要宣布。如果中能的俱乐部运营没有任何影响,那么足协也应该先让刘健得到自由人的身份,有问题再事后处罚。

第三点错误:拖沓无决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应,找个律师一看就能明白。如果是假合同,7个工作日就可以得到结论。搞法律的张剑上任之后多次表示足协要“按规矩”办事,而这次显然是在“坏规矩”办事。

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来说,这件事就是一个简单的判断题:合同真或假。合同是真,处罚刘健;合同造假,处罚中能。在法律上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问题。

有消息说,刘健可能真的签了那份合同,但合同是有前提的,比如中能去年需要保级,或者承诺队里最高工资。这并无可疑之处,若是合同前提不成立,合同自然也就不成立。

足协的所作所为就耐人寻味。合同送权威机构鉴定也就是7个工作日,但这件事情在元旦发生,现在清明都过了。

笔者有个足球圈朋友断言说,这事一定各自都有把柄在对方手上,所以才搞得这么狼狈,比如之前的阴阳合同,可能是为了逃税。中能如果合同作假,那就不仅仅是足协事情了,这已经触犯了民法。

足协生怕触怒其中某一方,对薄公堂就麻烦了。因为国际足联禁止一切足球事务诉诸民事法庭,否则会招来重罚。

这样的结果已经有人猜出来了:刘健自由身转会恒大,中能可以得到以刘健个人名义的转会补偿。刘健得到自由,中能得到钱,恒大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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