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反告乔丹后续:律师称胜诉希望不大

中国乔丹反告乔丹后续:律师称胜诉希望不大

乔丹体育打响反击战(图片来自于网络)

重庆商报讯 去年曾引起不小轰动的“乔丹告乔丹”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昨日有消息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NBA(微博)球星、“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停止侵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800万美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昨日,商报记者从乔丹体育方面证实了上述消息。据了解,去年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导致原计划2012年3月底上市的乔丹体育被迫中止了上市进程。

乔丹体育反告“飞人”侵权

去年2月,迈克尔·乔丹宣布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并索赔五千万零一元人民币。次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已正式受理此案。但一年来,该案始终未曾公布开庭审理时间。

今年3月29日,乔丹体育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迈克尔·乔丹停止侵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并索赔800万美元。4月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迈克尔·乔丹针对我司的无端指责和恶意诉讼,对我司名誉权造成了严重影响。提起诉讼是希望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恢复乔丹体育的名誉权。”昨日,乔丹体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至于为什么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如此接近,该负责人表示,迈克尔·乔丹的起诉使乔丹体育IPO进程受阻,目前处于待发行阶段,此次索赔800万美元只是乔丹体育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与迈克尔·乔丹提出的诉讼标的没有关系。

双方或有和解可能

对于乔丹体育提起的诉讼,迈克尔·乔丹法律顾问发言人楼夷昨日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迈克尔·乔丹没有收到相关机构关于乔丹体育起诉的通知。”楼夷表示,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旨在维护其个人权益,并保护中国消费者不受误导。

迈克尔·乔丹方面提起的诉讼至今仍未开庭,乔丹体育在去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销了“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等部分可能被误解的防御性商标……双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

楼夷并未正面回答这一问题,但她表示:“正如大家预期的那样,法院对该案的审理非常认真和谨慎。迈克尔·乔丹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充满信心,相信它能够保护其姓名权。”迈克尔·乔丹的诉讼代理方、君合律师事务所一位负责该案的律师表示:“对外披露信息只能由迈克尔·乔丹法律顾问发言人负责,律师事务所规定律师不能就此案对外透露信息。”

乔丹体育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审理进程由法院决定,我们仍在等待正式开庭。”

乔丹体育诉讼代理人、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翔昨日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乔丹体育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乔丹体育非常尊重迈克尔·乔丹在篮球运动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不排除和迈克尔·乔丹达成和解的可能”。

事件回顾

2011年11月

乔丹体育通过证监会发审委的首发申请,按计划将于2012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

2012年2月

迈克尔·乔丹宣布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并索赔五千万零一元。

2012年3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3年3月

乔丹体育正式起诉迈克尔·乔丹,要求其停止侵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并索赔800万美元。

2013年4月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乔丹体育起诉迈克尔·乔丹一案。

新闻纵深

“乔丹反告乔丹”背后的商业逻辑

从去年2月开始,福建晋江的乔丹体育和远在美国的“飞人”乔丹,因为一桩官司被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但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这桩官司从不曾开庭审理过,也从未传出过双方和解的消息。如今,乔丹体育突然提起诉讼,到底是为什么?

主动出击争取继续上市

尽管迈克尔·乔丹方面曾表示,起诉乔丹体育并索赔“并不是钱的问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让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搁浅。昨日,乔丹体育相关负责人就明确告诉商报记者,迈克尔·乔丹的起诉使该公司的IPO进程受阻。一年多过去了,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仍处于待发行阶段。

昨日,商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上了解到,乔丹体育于2011年11月21日披露了上市招股说明书,预计发行股数为1125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10.6亿元。按计划,乔丹体育原定于2012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

昨日,知名运动品牌观察家、北京盛高管理咨询CEO李鑫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乔丹体育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国内中低端运动品牌市场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据了解,乔丹体育的财报显示,2008年收入为11.35亿元,2009年收入为22.79亿元,2010年进一步增加至29.12亿元,2011年仅上半年收入就达到17.01亿元。李鑫分析,乔丹体育目前的收入预计超过30亿元。

“乔丹体育要上市,就必须在迈克尔·乔丹的诉讼中获胜,或者双方和解。一旦落败,将面临失去品牌的危机,更别提上市了。”李鑫说,在这种情况下,乔丹体育主动提起诉讼,或能争取到早日上市的机会。

诉讼背后耐克是推手?

乔丹体育2000年就成功注册了“乔丹”品牌,至今已使用了12年多。为什么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迈克尔·乔丹都没有提出异议,偏偏在乔丹体育即将上市之际提起诉讼?

商报记者了解到,迈克尔·乔丹很早就签约了耐克,耐克旗下的品牌Air Jordan和Jumpman都是乔丹代言的品牌。去年迈克尔·乔丹发表乔丹体育侵犯姓名权声明不久后,耐克就紧随其后发表声明称,“我们支持迈克尔·乔丹一直以来为保护他的品牌、他的姓名使用及他在中国的消费者而作出的努力”。早在2002年,拥有Air Jordan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就曾对乔丹体育申请的、包括文字和图案共计8项商标提出过异议,但最终被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驳回。

李鑫表示,近几年,国际上一些知名品牌都在抢占中国市场,并且还在向四线、五线城市扩展,国内品牌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加大,背后另有推手的可能性比较大。

耐克究竟是不是幕后推手?截至昨日商报记者发稿时,耐克方面未对此进行回应。

律师说法

乔丹体育是否侵权难界定

昨日,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生贵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乔丹体育是否对迈克尔·乔丹形成侵权主要看两点:一是乔丹体育商标注册时间是在迈克尔·乔丹出名前还是出名后,以判断乔丹体育是否有故意借助名人效益的嫌疑;二是要看乔丹体育使用“乔丹”品牌,是否会给公众造成“二者有关系”的认知误解。

乔丹体育诉讼代理人、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翔则认为,“乔丹”中文商标已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乔丹”牌运动鞋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乔丹体育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且使用行为超过10年,因此不存在侵权。“Michael Jordan从未命名或使用 乔丹 作为姓名, 乔丹 只是 Jordan 的中文惯常翻译,是英美普通姓氏而非姓名,不构成我国法律保护的姓名权客体。”邱翔说。

乔丹体育胜诉可能性不大

“乔丹体育起诉迈克尔·乔丹侵犯名誉权的事实很难成立。”张生贵认为,除了要确定乔丹体育对迈克尔·乔丹不构成姓名侵权外,还要确定乔丹体育确实因为迈克尔·乔丹的诉讼遭到了名誉损害。而最关键的是,要证明迈克尔·乔丹有恶意诉讼的嫌疑。

“要证明迈克尔·乔丹有恶意诉讼嫌疑很难。诉讼是一种通过法院寻求公开、公正解决问题的行为,很难去界定别人是否存在恶意。”知名跨国诉讼律师郝俊波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至于为何迈克尔·乔丹起诉一年来一直没有开庭,郝俊波表示,涉外民事诉讼过程复杂,对审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双方中途和解、申请延后审理、故意缓交证据等情况。

一场明明胜算不大的官司,乔丹体育为何还要打下去?“不排除有炒作的可能。”张生贵分析,乔丹体育发起诉讼,一方面可以延长举证、答辩时间,另一方面,和迈克尔·乔丹这种名人打官司,可以引发高关注度,不排除是一种公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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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nald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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