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美国杯”男子比赛小议新周期规则改变

2012年3月2日在美国的(Worcester,Mass)伍斯特市将举行第38届“美国杯”比赛。这是FIG在对上一奥运周期的规则进行了部分修改后,不仅是FIG在2013年,也是拉开了2013年——2016年新奥运周期国际体联(FIG)赛季的帷幕。这届“美国杯”共有男女各八名运动员参加。他(她)们是:

男子:马赛尔(2012年伦敦奥运会全能亚军德国)、莱瓦(2012年伦敦奥运会全能第三名美国)、托马斯(2012年伦敦奥运会全能第七名英国)、达尔顿(2012年伦敦奥运会自由体操第五名美国)、沙沙金(2012年伦敦奥运会全能第十名巴西)、维尼阿耶夫(2012年伦敦奥运会全能第十一名乌克兰)、洛佩兹(参加二次奥运会哥伦比亚)和石川大贵(日本)。

女子: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全能前十名运动员中的三名:奥哈什(美国)、比瑞斯(美国)、费拉里(伦敦奥运会全能第八名意大利)、寺本明日香(伦敦奥运会全能第十一名日本)、伊丽莎白(伦敦奥运会全第十名高低杠第八名德国)、卡布瑞里(美国)、莫斯(参加2012伦敦奥运会加拿大)、查内特(加拿大)。最终美国的达尔顿和奥哈什以89.398和59.199,分别获男得女全能冠军,中国队没有派队参加本次比赛。

下面仅对参加这届“美国杯”同时又参加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几名男子运动员(德国的马赛尔、美国的莱瓦和英国的托马斯)的成绩作浅析,仅供参考。

一、D分情况:

我们从表1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三名运动员在大部分项目的D分上,2013年“美

国杯”比赛中,明显低于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比赛。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1)动作难度降低:

在新规则中,一些项目的动作难度的价值纷纷作了一些调整,有升有降。最为突出的是

在跳马项目上。因为,在跳马项目五个类型动作中的几乎所有动作的难度分值——也就是D分,都普遍下降了真正1分。如:侧手翻屈体后空翻二周,老规则的D分为7.0分,现在为6.0分。又如有韩国运动员梁鹤善创造的跳马项目上最高分值的动作——前手翻直体前空翻转体1080度,从原先的7.4分,下降到6.4分。到目前为止,如今在难度表上跳马的最高分值也就是6.4分。回顾以往的比赛,给人们的感觉,就是跳马的最后得分,往往要高于其他五个项目。这主要因素就是跳马动作的D分要高于其他五个项目。从而使得一些跳马高手在比赛中,都能轻而易举地获得7分和7分以上的D分。而这样的分值,在其他项目上,特别是没有连接加分的鞍马、吊环和双杠三个项目上,就是优秀运动员要想获得,也是凤毛麟角的。如今的变化,使得跳马的最后得分,基本上与其他五个项目均等了。这样对那些在跳马项目上是强项的全能运动员来讲,要想取得好成绩和好名次,则是个不利因素。同时,对在团体决赛中,想要依靠个别在跳马项目上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占点便宜的运动队来讲,也是受到了一些影响。所以,跳马项目难度动作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凸显优秀全能运动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013“美国杯”男子比赛小议新周期规则改变

2)一些项目的难度动作的完成(没有加分项目)受到了限制:

如吊环项目:由于包括优秀运动员在内的较多的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过多地采用不同姿势的“古佐基”动作,这样对吊环项目全套动作的摆动、静止和力量动作的分布是不适宜的。所以新规则就作出限制的规定:在一套动作中,最多只能有2个古佐基和2个 李宁类型的动作,如出现第3个或随后的任何类型动作,都作为重复。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这第三个动作不仅不被D组裁判承认,而且还要被扣去0.3。另外,在一套动作中的组合动作,不能包含动作组别3和/或4中的动作,不能连续使用超过4个,现在降低到3个。这样的规定,也是对吊环的成套动作的摆动、静止和力量动作,能有一个均衡的分配。不能让吊环项目,仅仅看作是“大力士”表演力量的一个项目。这样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跳马项目上,不仅动作的分值作了明显的下降,而且,D分的扣分因素也进一步从严。如:助跑超过25米的扣分,从0.3分→0.5分;资格赛中想获得决赛资格或在单项决赛中重复第一跳动作组别的动作、以及资格赛中想获得决赛资格或在单项决赛中,两跳中第二腾空动作完全相同,从原来的第二动作的最后得分扣1.0分→2.0分。另外还增加了额外的空跑,扣1.0分。这样,对跳马项目的要求就更高了。

双杠项目对一杠动作(如乔达罗、皮亚塞克等),要求停顿一秒的时间。这样将得到D组裁判的价值承认。但不因时间不足而扣分。如果运动员在手倒立位置未停够1秒,仍然能获得动作的全部价值。但是,运动员如果在手倒立位置没有停顿,那么D组裁判就不承认该动作的价值。这对运动员在对完成一杠动作,提出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要求。

3)自由体操和单杠的一些连接加分发生变化:

如今在男子六个项目中,仅仅只有自由体操和单杠二个项目还保留了连接加分的因素。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发展,要想能获得连接加分的因素,要求越来越严,限制越来越多。在新周期的规则中,又对这二个项目的连接加分进行了修改和变化。

在自由体操项目上,为了安全起见,在完成一个以滚翻结束的空翻动作的连接方面,又进一步作了限制。那就是,不允许以滚翻结束的空翻动作和任何空翻动作直接连接。而这种连接,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自由体操决赛中,8名运动员就有6名运动员完成了七个此类型的动作,包括快速——托马斯、快速——吴国年。其中我国运动员邹凯(微博 博客)一人就完成了二个此类型的动作。而且,如果不以空翻的方式来完成该类型的动作,也从原来可以完成二次,降低到只能完成一次。可见,此规定对运动员的影响是不小的。从表1中可见一斑。

在单杠项目上,首先增加了对运动员越来越多完成的“中穿前上”的动作作出了限制:在一套动作中,最多允许两个屈体背对杠的回环经倒立(中穿前上)的动作(阿德勒类型)。类似这样的第三个动作不被D裁判组承认。同时还要扣0.3分。其次,对杠上动作(D或E或F)+飞行动作(D或E或F)﹦0.2,现在调整为0.1。对于这条连接加分的变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后,从种种信息中得知会有所变化。如今,果然不出所料。这条连接加分,似乎好像是准对中国运动员所变化的。在此前,中国教练员运用他们的智慧,充分利用规则和发挥运动员的特长,在伦敦奥运会上,仅加分因素,邹凯和张成龙(微博)就分别达到了1.0分和0.8分,远远高于其他六名运动员。如今,这条规则的变化,确实给中国运动员带来了不利,而对于擅长完成空翻越杠再接空翻越杠动作的欧美运动员是带来了福音。面对这样不利于中国运动员的变化,完全深信,中国教练员和运动员能运用他们的智慧,用好规则,另辟蹊径,在单杠项目上,再有所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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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dw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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