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被终生禁足? 如何处罚考验足协智慧

记者肖良志(微博)北京报道

对涉案俱乐部的处罚令人头疼,对涉案人员的处罚相对简单。根据《纪律处罚办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无论是行贿还是被动腐败,都将被罚款、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情节严重和屡犯者,将终生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在这次历时三年的反黑中,涉嫌行贿、受贿的人员有100人左右。这些人受到的法律处罚各不相同,有的已判刑,有的缓刑,还有很多人免于刑事处罚。但对他们的行业处罚则基本相同的:根据足协纪律处罚办法,涉案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都要被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当然,禁足的时间长短,要看情节的严重程度。

这方面的处罚,可以参考中国足协在2003年上次反黑时的处罚:行贿的6名中间人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各罚款十万元;鲁能、申花、绿城俱乐各罚款80万元,舜天、实德俱乐部各罚款50万元,颐中俱乐部罚款30万元;董罡、郁知非、沈强、潘强、徐明、秦宁等六名俱乐部官员严重警告。

从以上处罚可以看出,为俱乐部当中间人向裁判行贿的6人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虽然没有说终生禁足,但只要中国足协不解禁,这6人实际上被终生禁足。根据这个案例,在此次反赌扫黑中和他们情节相似的一些俱乐部官员,很可能被终生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如原鲁能、广药俱乐部涉案的官员。

至于谢亚龙、南勇、杨一民、蔚少辉、李冬生、张建强、范广鸣、邵文忠、吕锋、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一大批已经服刑者,将肯定被终生禁足。杨一民在法庭上表示,希望今后继续为中国足球做些事情,比如技术方面的工作。而现在看来,即使在服刑期满之后,他的这个愿望也很难实现。除非有极为特殊的原因,否则中国足协很难对终生禁足的人开口子。在2003年被中国足协禁止从事足球活动的6人中,一度有人想“解禁”,但最终没有如愿。

对所有获已刑的,中国足协都好处理;麻烦的是一些案宗中涉及到的行贿者,他们中很多人依然活跃在中国足球第一线,有的还在执教中超或中甲球队,还有的是当红的现役球员。对他们如何处理,中国足协伤透脑筋。按照纪律处罚办法,无论是教练员还是球员,不管位置多名重要,肯定是要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的。若果真如此,则一批教练员将从中国足坛消失,影响巨大。

如何处罚涉案俱乐部,考验中国足协的公信力;如何处罚正在中国足球第一线执教或者踢球的运动员,则在考验着中国足协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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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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