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赌涉案俱乐部不降级 有法可依!中超不崩盘

记者肖良志(微博)北京报道

FIFA要求中国足协尽快拿 出对“反黑”中涉案俱乐部和人员的处罚方案。人们最关心的是,那些俱乐部是否会像2010年初的广药和成都一样,遭遇降级处罚?可能性很小。2011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拯救了所有涉案俱乐部。不降级,找到了行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2010年以来,中国足协一直面临对涉案俱乐部如何处罚的考验。最初的广药和谢菲联被勒令降级,可是随着涉案俱乐部的增多,足协的压力越来越大,他们也不希望涉案俱乐部全都降级。要知道,涉案的中超中甲俱乐部多达16家,还有2家女足队伍。除去已经消失的俱乐部,中超涉案的依然多达10家,全部降级,必然会让中超联赛崩盘。

外界“严惩”的呼声不断,中国足协屁股底下一直坐着火药桶。2012年年初,中国足协为处理涉案球队,专门成立了特别工作小组,具体梳理所有涉案球队和人员的具体细节,然后根据不同的条款作出各种相应的处罚。同时,高层以及中国足协也一直在研究处理的大原则。2012年10月,处罚的大原则终于确定:第一,大局为重;第二,中国足球正处于恢复期的初级阶段,这时候处罚必须有利于中国足球的恢复和发展;第三,处罚要做到有理有据。

处罚的依据,这是关系到涉案俱乐部是降级还是其他较轻处罚的关键。记者跟踪反黑3年,并研究中国足协相关的规章制度发现,在3年的时间里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因为反赌扫黑案件的持久性。

处罚所有涉案俱乐部、球队以及相关人员,都要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按照2009版的《处罚办法》第63条贿赂第一款规定:任何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者第三方向中国足协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予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协规定,将受到如下处罚:……3.俱乐部:降级。

很简单,按2009年的条例,只要俱乐部或者官员行贿,不管是代表自己还是代表俱乐部,一律降级,而且只有降级一条路。2010年,纪律委员会对上述第63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行贿的俱乐部除了降级之外,还加了罚款。如果按照2009版和2010版的《纪律处罚办法》处罚涉案俱乐部,则所有行贿的涉案俱乐部都要像原广药、谢菲联那样被勒令降级,并被罚款。

转折点发生在2011版的《纪律处罚办法》。2011年,纪律委员会再次对《纪律处罚办法》中第63条的第一款进行修改,俱乐部官员代表自己或者第三方行贿的,俱乐部(球队)面临的处罚是:罚款、扣分、降级、取消注册资格。上述处罚措施可以单项进行,也可以合并处罚。也就是说,按照2011版的新规定,对行贿的俱乐部(球队),可以不给予降级和取消注册资格的严厉处罚,只进行罚款或扣分。

根据《纪律处罚办法》第5条适用时间的规定,2011版处罚办法原则上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情,即不适用于所有涉案的俱乐部。但是,该规定还强调:处理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前发生的事实时,在符合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1条的情况下,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第1条中有为了维护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和球场暴力行为等,特制定本准则。即,2011版《纪律处罚办法》适用于2011年发生的事情。

至此,所有涉案球队不降级,找到了“法律依据”。2011版《纪律处罚办法》的修订,“拯救”了所有涉案俱乐部,避免了中超联赛可能的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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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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