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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刘翔失之“交臂” 公正比金牌重要

2011年08月30日07:48北京晨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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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 微博 官网 博客)与世锦赛冠军是名副其实的失之交“臂”。最后两栏,在刘翔赶上罗伯斯并开始反超的关键时刻,罗伯斯连续两次跑偏接近刘翔的赛道,将手甩到他的手臂上,导致刘翔失去平衡,直接改变了比赛的结果。

赛后,从央视解说、现场记者到观众,都不乏“刘翔胜固可喜败亦欣然”、“比赛没有失败者”的论调,却对罗伯斯的动作轻描淡写。诚然,刘翔已重新证明了自己,但“败亦欣然”却是强求———因为对手具有犯规嫌疑的动作而失去金牌,欣然,凭什么?

男子110米栏规则中对“抢道”的规则是这样描述的:参赛者越出自己的分道,获得实际利益或冲撞、阻碍其他参赛者,会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从比赛回放中可以看到,罗伯斯虽然没有越出自己的分道,但部分肢体已经进入刘翔的分道,并且对后者造成了实际的阻碍。犯规虽难以在第一时间定论,受损的一方按照规则提出申诉却是再合理不过的。

相比金牌的归属,更重要的是在规则层面上的公平。一方面,为了金牌羁越规则的行为理应受到申诉和裁决;另一方面,如果为了展现“风度”就对对手疑似犯规的行为不予追究,这看似发扬风格,其实却是对规则和体育精神的漠视。

刘翔恢复状态,可喜可贺,更令人欣慰的,则是他在赛后轻描淡写的同时,没有放弃合理的申诉权利。他和他所在的中国代表团申诉了,即便金牌无法失而复还,但罗伯斯被取消资格的判罚结果,至少维护了规则的底线公平。即便罗伯斯的团队随即提出反申诉,这样的“较量”业已回到规则界定的范畴之内。

公正比金牌、比“风度”更重要。相比拥抱罗伯斯、和稀泥式的“一笑泯恩仇”,刘翔把罗伯斯的行为放到录像、专家和规则面前,这才是对这位劲敌最大的尊重。

□麦卡(体育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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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oul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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