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的立案侦查,是指司法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公安部和央视等权威部门宣布,谢亚龙等三人被警方 “立案侦查”,这意味着,他们接下来的身份并不是“证人”,而是“犯罪嫌疑人”。
那么在一周内,“协助调查”为何变成“立案侦查”?据目前情况看,早在谢亚龙“协查”时,司法部门已掌握部分他们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材料。不过在当时情况下,司法部门认为手头证据还不够确凿,因此不急于宣布对谢亚龙等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协助调查”这样一种相对和缓的方式,来达到对他们进行审问、盘查及质证的目的,从而对原有证据进行补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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