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弘冤不冤?栽在幕后黑手下 还原10年前真相

记者程善报道 在中国足协处罚的55人中,徐弘被禁足5年无疑最令人意外,外界猜测是因为当年实德系的球,但据记者了解,徐弘被牵扯的是2003年四川冠城主场5比1陕西国力的那场比赛。

不是打申花是对国力

中国足协对徐弘处罚的官方通报(足纪字[2013]011号)是这样写的: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原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及其官员徐弘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收回原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2003年甲A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二、禁止徐弘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止)。

徐弘因为哪场比赛被处罚,足协并未明示,有四川圈内人士猜测,徐弘是因为申花的比赛--2003年3月,冠城在德阳1比3输给了申花。四川媒体报道:有老队员回忆说,当年的德阳一役,四川1比3大败,徐弘的一些排兵布阵和指挥,令人匪夷所思。如落后时,换下前卫、前锋,换上后卫。

不过,有记者采访徐弘,徐弘承认在执教冠城期间,的确发生了足协通报中的事情。但他表示,很多事情不是一个教练能决定的,俱乐部已经做好的事情,我作为主教练怎么能改变呢?另一方面对手是自己想输,我一个对方教练怎么能阻止他们输球呢。

那个想输球的对手就是当年的陕西国力,现在,国力已经不存在了。

王珀导演那场戏

2003年9月21日的那场5比1,有太多的蹊跷。

当时,带着神秘光环的王珀刚刚出任国力俱乐部总经理,到队之后,他进行了大整风,收拾的第一个对象就是主帅卡洛斯,原因很简单,他想自己操控球队。

那场比赛,卡洛斯也到了成都,但王珀把他"留"在了酒店内,主教练一栏,写着领队王振杰的名字。

川陕之战澳彩的盘口发生了7次变化,20日初盘是主场作战的冠城让半一,这是双方实力的基本体现。21日,先是从半一升到了一球,然后迅速从一球升到一球/球半,在一球/球半停滞一会儿之后,马上就升到了球半,在下午3点多的时候,盘口再次发生变化,到了球半/两球,在接下来的3个小时中,盘口不停地上扬,并在开赛前盘口最终锁定为两球/两球半。

有记者赛前找到王珀,希望他对诡异的盘口给个解释,王珀的答复是:这些我不管,我只知道我们的队员会认真比赛,这场球至少打平吧,要不然我多没有面子呀。

冠城没给王珀面子,马可、汪嵩(微博)、杨朋锋各下一城,首次出现在甲A赛场上的瑞典外援丹尼尔梅开二度,最终的比分是5比1,冠城轻松加愉快的赢了。

当时,媒体对比赛细节的记录有如下几个:1、下半场一开始,王珀换下了郝伟、朱永胜和赵昌宏;2、0比5后,王珀愤然离席,"没有办法看下去了,我还不如回宾馆换换心情";3、王珀怒斥卡洛斯,认为责任完全在巴西人,指责老卡插手安排比赛阵容,但卡洛斯在酒店内,王振杰透露指挥比赛的是助教尚青;4、比赛监督给足协的报告是:国力毫无斗志……

多年以后,当王珀站上审判台,人们才知道,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假球。

王珀要求卡洛斯放水,并许诺丰厚奖金,但被拒绝。随后,王珀将卡洛斯关在酒店的房间,自己制定出场阵容,将不肯合作的主力门将江洪排除出名单,他还召集队长和主力队员等,要求球队上半场必须输成0比4。

澳彩赔了7000多万,王珀赚了多少,没人知道,但不会少,此后,澳彩再没开过国力的盘。

冠城给了国力50万

王珀说过自己和徐弘关系很好,那场比赛赛前几天,王珀在西安面对诸多陕西记者,曾豪言"我已经把徐弘搞定,比赛肯定赢。"但结果却是大败。

"徐弘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到了成都后,赛前一天,王珀对着四川媒体,又说了很多徐弘的好话:"你们四川真的有个好教练,徐弘肯定是以后的国家队教练的人选,他身上有些特点很像戚务生……你们冠城有这么好的教练,今年冲超绝对有希望"。然后,王珀还祝福冠城:我希望冠城明天取得胜利。

徐弘是2002年12月从大连赛德隆到的四川队,这两支球队和实德都属于"实德系",由于四川媒体和球迷对"实德系"极为反感,徐弘也成为了他们的攻击目标。在赛场上被几万名球迷高声痛骂是家常便饭。

打国力之前,徐弘心里没底,球队缺兵少将,"我们连上场的球员都凑不齐"。而客场打平国力时,他曾放言"主场一定拿下对手",

不过,结果是5比1,第一次,四川球迷没喊徐弘下课,反而给了他热烈的掌声,咋闻,徐弘还有些不习惯,几分钟后,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双手高举,向球迷致意。

但是,没证据显示,徐弘参与了那场赌球,徐弘也不承认和王珀关系好。

2012年2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珀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和王珀一起被判刑的还有李志民--当时国力的董事长。他被判有期徒刑5年,同时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法院认定,李志民涉及两场假球,一场是2003年11月26日,申花2比0国力,另外一场就是冠城5比1国力。"被告人李志民利用担任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四川冠城、上海申花等足球俱乐部所属足球队在当年保级、夺冠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次收受上述俱乐部人民币共计250万元。"据说,赛前有人以国力客场逼平领头羊红塔"敲诈",为了确保夺得末代甲A冠军,申花拿出了200万,也就是说,冠城给国力的钱是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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