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两年前,当负责与卡马乔谈判的足管中心副主任于洪臣飞往西班牙时,他的公文包里装的那份合同,与一般教练的工作合同差别并不大。在之前足协内部的商议里,虽然即将开打的20强赛不会作为新任主教练工作考核的主要目标,但是足协的主要班子成员在最后时刻仍然集体同意在合同里加上一条,如果执教成绩不能达到要求,足协可以选择中止合同。这就是为了防止一旦新任的主教练执教无法达到各方面的要求,足协至少有解约的主动权。
让于洪臣感到心情沉重的是,此去西班牙的任务非常艰巨。体育总局的高层已经下达了死命令,必须在此行当中敲定外籍主教练,否则万达方面当年针对中国足球的各项赞助将无法到位。这意味着,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于洪臣必须在两名候选人当中选定一人,而卡马乔正是两人当中呼声较高的那个。
此时的卡马乔已经从奥萨苏纳下课半年多,正处到赋闲状态,手中也没有更好的邀约。按照正常的模式,在与中国足协的合同谈判当中,卡马乔一方并不占更主动的地位,毕竟此时中国国家队的主教练位置上仍然坐着高洪波,并非虚位以待,双方至少在谈判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对中方不利的一点就是来自体育总局必须换帅的指令,但前提是卡马乔方面要了解这个情况,而按常理西班牙人不太可能知道中方的底牌。
但从谈判一开始,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卡马乔一方似乎知道于洪臣面临的尴尬处境(实际上,与卡马乔交涉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中方掮客的身影,而以他们的身份地位也能够探知到高层的决策意见)。卡马乔的经济团队从谈判第一刻开始就不断提出种种苛刻的条件。高额的税后薪水、庞大的教练团队,这些还都在中方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但当于洪臣提出合同里必须加入成绩不好中方有权解约的条款时,卡马乔的律师却死活也不同意有这一条款,在谈判陷入僵持的时候,卡马乔的律师竟然提出如果这条不取消,就中止谈判,拒绝在合同上签约。
原本中方还有另外一个候选人(时任欧洲某足球大国的国家队主帅),双方同样在西班牙展开了接触而且谈判得非常顺利,对方对于中国足协的成绩要求也一口答应。但奇怪的是几天之后,对方的律师却发来一封邮件,表示无法接受中国的这份工作。这样卡马乔就成为了中国足协唯一的目标,也就是说在总局必须换洋帅的命令之下,中国足协已经别无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只能全盘接受卡马乔方的一切要求。就在签约之前,对方又提出了一个绝对无理的要求,他们要求中国足协支付一笔此次签约的经纪费用,数目为60万欧元。而按照国际惯例,经纪费用都应从委托人的收入当中按比例扣除。但当中国足协提出异议的时候,对方的态度又是,如果不答应这一条件,将拒绝签约。
于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不平等的一份外籍主教练合约就此诞生。按照合同,卡马乔与他的团队可以享受430万欧元的年薪,请注意是税后的年薪,其中仅卡马乔一人的薪水就达到了280万欧元。同样中国足协还要负责整个教练团队在北京的租房,往返西班牙的头等舱机票。当然还有那笔经纪人的佣金。在享受这些优厚待遇的同时,卡马乔的教练团队不受任何成绩指票所束缚,也就是说,除非卡马乔在中国执教期间违反了当地的法律与法规,否则中国足协无法在不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提前解约。
正是这样一份不平等的合约,没有成绩指标限制,合同期内的卡马乔就可以在国足主帅位置一直“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