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则
皮划艇静水:
选手通过抽签方式决定预赛道次。在1000米以内的比赛中,参赛选手必须自始至终在本航道内划行。两名选手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在比赛过程中,由于本身原因而翻船的舟艇,允许运动员不依靠他人帮助重新上船继续比赛,但不得越出本航道,并应在下一组比赛开始前划到终点才有效。
艇首到达终点线的时间为到达时间,艇中的选手必须全部通过本航道的终点线才算有效。通过终点线时,艇上应有航道牌,如因故失落,应向终点裁判长说明情况并报告航道号码,等待航道裁判员的决定。
皮划艇-激流回旋:
选手必须按照旗门号码顺序和标出的正确方向通过各个旗门。选手整个头部及艇身全部或部分通过旗门杆之间的连线,艇、桨及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触及门杆并以指定方向通过旗门时,视为正确通过,不罚分;如艇、桨或身体在通过水门时触及门杆,视为碰杆,罚2秒;如没有通过指定旗门或方向错误,视为漏门,罚50秒。
比赛过程中桨折断或丢失时,运动员只能使用艇上的备用桨。
比赛分预赛(两轮)、半决赛和决赛,两轮预赛后前十名进入半决赛和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各进行一轮,两者成绩相加,用时最少者获胜。运动员在比赛中脱离艇则被取消该轮比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