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中能凭啥认为该处罚恒大?

[摘要]16日上午足协再审“刘健案”,让这桩已经沉寂了近一年的官司再度发酵。中能坚持认为恒大存在诱导球员违约的行为,应该处罚恒大。中能凭啥这样认为?

【锐评】中能凭啥认为该处罚恒大?

原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球员刘健(微博) 数据)

撰稿:汪铭城

刘健案还没有结束,足协仲裁委员会将再次接受中能(微博 数据)的上诉召开仲裁会议。中能提出的诉求里多了一条:认为恒大存在诱导球员违约的行为,应该处罚恒大。中能凭啥认为该处罚恒大?

要回答中能为何认为要处罚恒大,要先解决一个问题:何为诱导球员?根据足协转会相关规定。诱导就是指俱乐部为得到一名还在保护期内的球员,怂恿该球员对原俱乐部违约。那么何为保护期?保护期就是“职业球员在28周岁赛季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其生效日起的连续3个赛季或3年,或职业球员在28周岁赛季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其生效之日起的连续2个赛季或2年。”

从恒大的角度出发,因为刘健在足协备份的合同就是在2013年底到期,对于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采取博斯曼法案的做法引进并无问题。中能之所以指责恒大诱导刘健,核心还在于中能要咬死认定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才是有效的。认为恒大诱导刘健,也就意味着认定恒大是在知道和承认那份具有争议的、到2017年到期的合同的基础上坚持和刘健签约。中能的这个提法这也是为了继续上诉。

抬出该处罚恒大,不排除中能还有别的考虑。按照足协的相关规定:“与原俱乐部存在合同争议且该争议与球员转会相关联的,不予转会。”2014年在仲裁委员会给出刘健案仲裁结果的数个小时之前,恒大就已经高调宣布了结果:足协裁定刘健自由身。虽然两家俱乐部之后还有转会交易,但刘健引出的梁子既然结下,绝不会轻易过去。

恒大快速扩张的几年间,确实“得罪”了不少俱乐部。指责恒大破坏市场的言论也一直没有断过,不过恒大每一单转会都没有违背足协定下的规矩。同样是引诱问题,在巴里奥斯的合同上,恒大还很好的演示了一次如何应对“国际官司”,一纸诉状告上国际足联让巴拉圭人哑口无言。

合同问题让青岛纠结了一整年,同样被合同问题困扰的还有江苏舜天(微博 数据) ,包括孙可(微博) 数据)吴曦吉翔 三名国脚在内的6名球员合同即将到期,如果6月底前不能续约,他们将可以开始自由转会谈判。

无论是青岛还是舜天,他们的被动都在于没有成功完成续约:青岛是阴阳合同下的“罗生门”,舜天是俱乐部内部高层调整耽误了续约的最佳时机。在2011年之前,外界总在说足协的转会制度不和国际接轨带来了很多问题。2011年新政推出,各家俱乐部忙和球队主力签订5年长约。在这之后仍然有类似的纠纷,只能说明俱乐部慢慢地又不把及时和球员续约当回事了。

如果舜天没能留住孙可、吴曦、吉翔,这三名国脚可能不会遭受刘健去年的待遇——饱受昔日主队球迷的责难。自由转会,尊重合同,这就是职业化的一部分。中能有权力坚持上诉,但也只有上诉得直并且确定恒大承认那份“2017合同”,才能提“应该处罚恒大”的问题。而且在刘健的问题上,恒大引进了一名在足协备案合同到期的“自由球员”,为何要被处罚呢?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steinezhang]

热门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