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乒超裸奔 利益垄断惹的祸

[摘要]中国乒超联赛这个赛事官办、球员国有的所谓职业联赛,到了门可罗雀无人关注的地步。球员是国家队下派的,工资是有规定的,权益是归于总局的,赛制也不利推广,你让俱乐部怎么做,赞助商怎么捧?

【锐评】乒超裸奔 利益垄断不改玩什么职业化

国家队大牌在俱乐部犹如特派员

没有观众的乒超联赛截图

没有观众的乒超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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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马跃

2014乒超联赛周六开幕,同时开始“裸奔”,这是多年来被誉为国球的乒乓球联赛,首次没有冠名赞助商(此前赞助商每年赞助600万,将乒超称为“中国三大顶级联赛”之一)。中国乒超联赛这个赛事官办、球员国有的所谓职业联赛,若是按照市场规律来办,恐怕已经“裸”了很久了。

以国球之名的推广下,乒乓球可以说是中国最普及的运动项目之一,几乎每个单位、校园、小区、广场都可以看到乒乓球桌。国球征战世界大赛,虽然说这些年关注下降,但依然拥有忠实粉丝。但为什么乒乓球联赛,却到了门可罗雀、无人关注的地步?

如今这个状况,最大的问题在于利益垄断,说白了就是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真正的职业联赛,球员的归属权应该属于俱乐部。而中国乒乓球员,尤其顶尖球员,归属权基本都是国家队。他们回到地方队打联赛,身份像犹如“特派员”。管理难且不论,俱乐部需要市场推广、公益活动、俱乐部形象等等,这些“国字号”球员的配合度也不高。

而且,这种所有制下,根本无法完成职业联赛最需要的“造星”运动。俱乐部并非不愿意或者没能力包装和推广队员。据一位国企赞助的俱乐部老板介绍,总局仍牢牢把控着运动员的肖像权和商业权益,俱乐部对于球员的开发和收益分成少之又少。张罗了半天,收益甚少,俱乐部在对球员的开发上也逐渐打了退堂鼓。

2010年,郭焱(微博 博客)被山西大土河以1133万元摘下,成为令人咋舌的“标后”,能制造出超千万的“转会费”,证明了乒超曾经的火爆(市场追捧)程度(2012年,乒超转会新政规定,特级运动员(奥运冠军或世界冠军)的转会费统一为400万元,这种“一刀切”的行政干预做法在职业模式联赛中也殊为可笑),但看看这1133万如何分配就明白如今的乒超如何难以为继了。

根据乒超转会条例的规定,运动员的竞价结果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时,除120万元运动员薪酬和支付给运动员所属单位或俱乐部30万元外,多出150万元部分的30%,支付给该名运动员所属单位或俱乐部;多出150万元部分的70%将作为乒超联赛奖金的组成部分。

70%!1133万减去150万后的70%是688万,这笔钱是要上交的!

再者,乒球国手最大的利益来自国家队。不仅如此,乒羽中心甚至还为他们制订了打联赛的收入标准。据乒超对于球员的工资规定,特级运动员(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税前纯工资达到50万元人民币,此外,特级运动员的出场一场能获得1万元的出场费,而打赢一场球还有3.5万,粗略算下来,像李晓霞(微博)丁宁(微博)这样的运动员,一年下来数百万年薪不成问题,而这还不包括成绩打得好后俱乐部的奖金。如此沉重的运营成本,对既少权益又少利益的俱乐部,有多少人能承受?

这一算下来,人是国家下派的,工资是有规定的,赛制也不利于推广,你让俱乐部怎么做推广?乒超联赛又如何能够好起来?

往年,乒乓球顶着国球之名,有高层领导或者地方政府支持,所以一直以来,名义上也不会缺乏赞助商。今年这次“裸奔”也许可以让人认清一下,战绩上的国球,并不等于市场上的国球。利益垄断不改变,“裸奔”才是应该的,以后的乒超还会出现比“裸奔”更可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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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afeng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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