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体育明星代言 “权责利”缺一不可

[摘要]代言广告,是明星的一种严肃的社会责任,而非任意滥用的赚钱资本。中国的体育明星不仅应当拒绝虚假广告,更应该主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以各种形式向这些骗局宣战。

【锐评】体育明星代言 “权责利”缺一不可

姚明代言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撰文:马跃

陈忠和(微博)、姚明都近日都卷入了代言纠纷。从媒体的报道细节来看,陈忠和的合同早已结束。而姚明某种意义上纯属躺枪,因为起诉的第一对象是药店,而不是姚明代言的产品。但体育明星代言,各种陷阱何其多,早些年毒奶粉事件时,当时许多顶尖的体育明星都卷入其中。

如果驱车在广袤的乡间,你不时可以看到某些言辞夸张,仿佛如灵丹妙药一样的广告,石灰墙上刷着名人头像。这些根本无从考证,恐怕当事人想要查清,也有心无力。与那种相当低端的“户外(微博)广告”相比,此次陈忠和被点名的电视导购类广告传播危害要大得多。

大家都知道,电视购物的主要对象就是老人家,年轻人的消费习惯早以网络化。所以像央视主持、体育明星陈忠和、郎平等名人,最容易“中招”!像陈忠和这样合同已经到期7年多了,广告依然在被使用。商家固然毫无商业道德可言,但陈忠和当初拍下这样“过火”的广告,也需要反思。

根据媒购委(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的报告,仅今年前三个月,涉嫌违法违规的电视广告就三万七千多起。

这份报告中还提到很关键的细节:部分卫视又将虚假电视购物版本“升级”,变为植入式的健康养生、科普栏目,采用新闻访谈模式,著名专家证言、患者现身说法、现场说法,变成团队一对一的更精准营销。

虽然这些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是一些电视台的“闲置”频道,或者“闲置”时段,而有许多老人家,或者受教育程度有限的人,往往很容易相信这类“访谈式”节目的宣传。说严重点,这是一种极度缺乏良知的愚民式牟利。

许多生理和医学是常识,但并不是所有老百姓都具备的,中国的明星更应该主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向这些骗局宣战。这令人想起香港电视台,本港明星非常积极参与各种公益广告的拍摄,比如防止腐败、预防骗子等等。

而中国大陆的很多明星,包括体育明星,其社会责任感往往非常淡漠,比如代言药品、食品、饮品等,认为质量问题完全是厂家与质检部门的事,自己无需担责。但代言广告,是明星的一种严肃的社会责任,而非任意滥用的赚钱资本。

明星代言广告是否连带担责,这一问题曾经广受争论,不过也一直缺乏法理支持。今年1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该司法解释已于3月15日起施行。

这一条例,改变了以往无法对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进行法律指引和责任追究的局面,“权责利”得以统一。因此,如果再涉及类似“毒奶粉”、“问题牛奶”,明星们就躲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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