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哥:刘健案,1只天价斗彩鸡缸杯 足协漏洞多

棋哥

文物收藏界上周的热点,是一只“大明成化斗彩鸡缸杯”以2.8124亿港币拍卖成交。不仅刷新了中国瓷器拍卖的世界纪录,也超过了当年伦敦佳士得拍卖“鬼谷子下山”元青花大罐2.3亿元人民币那令人目瞪口呆的价码。

这正是应了“成窑以五彩为最,酒杯以鸡缸为最”的《陶说》老话。

中国足球圈上周的话题,还是没有离开到底是“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伪造合同?还是刘健(微博)违背契约歪曲事实”这一扯不清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时候换位思考,站在《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思路来考虑问题,也会觉得处理这类纠纷无处下手。因为中国足协的制度建设漏洞太多,为了利益都能找出可钻的“空子”和义正言辞说法。

这个问题的出现,必然!也是各职业俱乐部经常反映的呼声:中国足球“自由身”的转会制度,保护了球员的权益,却严重伤害了投资人的利益。

苏富比拍卖了“鸡缸杯”之后,咱在微博上晒了几件若干年来在景德镇“淘宝”淘来的“明成化斗彩鸡缸杯”。那成色,一样的“明如镜,薄如纸,润如玉,声如罄”,且带包浆。你若说它是后人的“高仿”,在景德镇地摊上也就30元人民币。即使是在景德镇陶瓷博物馆淘来的,标价也就200多元。但若是把“鸡缸杯”的故事编圆了,让它辗转千万里回到祖国,不管它是明代的还是清朝?民国?新中国五十年代的?上周的?都可能吼出一口“天价”。这也难怪拍卖公司常说:“我们不保证它是老的还是新的”。只要拍出去了就赚钱,即使流拍了也没损失。

古玩鉴赏讲究“新的,新活儿,下蛋,一眼假……”,或者是“老的,开门,一眼货,包上……”,只问“对不对”,不说“真与假”。当代合同契约就没那么多八股废话了,上来看合同就要看真的还是假的。

所以说,苏富比拍卖的“大明成化斗彩鸡缸杯”,若是明成化的“一眼货”,别废话,拿2.8124亿港币来。若是景德镇古玩市场上的“新活儿”,30块钱都能砍价。

刘健与青岛中能的合同就是同样道理。如果青岛中能拿出的合同是“真的”,那没啥说的,按合同办事,转会必须支付转会费。但如果鉴定出这个合同是“假的”,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的转会规则,刘健将获得“自由身”,不仅如愿奔赴新赛场,按照如今中国足球圈的地下交易规则,很可能还能得到“签字费”。青岛中能不仅得不到转会费,人财两空,还会在道德层面遭到“强势舆论”的枪林弹雨。

且不谈刘健的签名是假冒的,还是中能(微博 数据)作假;是刘健回家三天弄的拼凑合同,还是什么其他理由。说到根子上,还是中国足协制度建设上存在严重欠缺,才会造成今天这种被动局面。如今许多媒体都在督促中国足协要“公正裁定”,但这件事中国足协太清楚其中的利益走向了,因此难下让人心服口服的裁决。

当年中国足协废除球员合同到期“30个月的保护期”,就曾经受到几乎所有中小俱乐部的强烈反对。因为各中小俱乐部都认为“自由转会彻底放开,那么财大气粗的个别俱乐部就会大批招募优秀球员,联赛不可避免将出现强弱一边倒的状况”。这种担忧如今已经成为了现实,也造成了今天媒体舆论焦点的“刘健合同”话题。

无论是刘健合同造假,还是青岛中能签名造假,说到根子上还是利益问题。青岛中能培养了刘健17年,不明不白的被“自由身”而血本无归,当然不愿意。刘健作为运动员是吃青春饭的,希望得到更大的商业价值也无可厚非。关键是中国足协在出台保护球员利益的“自由身”规则出台后,却没有一个保护俱乐部投资人的相关法规。没有规矩,难成方圆,造成如今中国足协的尴尬局面是制度缺陷的必然结果。

当然了,中国足协总是会说“我们在与国际接轨”,但是与国际接轨不能学中国石油。国际油价上涨涨价时强调“与国际接轨”,国际油价下跌时就黑不提白不提。既然有保护球员的“自由身”法则,也应该有一个保护俱乐部投资人的相关规定。否则失去了投资人对足球的热情,损失的还是中国足球。这个问题不解决,类似“刘健合同”的情况还会发生。

同理:有故事的,能把鸡缸杯卖个天价,没故事的,也就拿鸡缸杯喝口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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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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