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神秘的第3份合同 中能:他曾想200万买回

本报记者胡建明

神秘的“第三份合同”

在刘健(微博)加盟广州恒大(微博 数据)的消息传出后,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第一时间站出来否决这桩生意,并再三声称,刘健与中能(微博 数据)俱乐部还有一份2017年1月1日才到期的合同在身。眼看自己转会受阻,情急之下,刘健不仅否认了这份合同的存在,而且还将与中能签订过的两份合同公之于众。其中一份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一份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在公布了这两份合同后,刘健和中能俱乐部都成为了众矢之的。有人认为,既然双方合同已经到期,中能就不应该强留刘健;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刘健不应该公布这份合同,他这样做的最大风险是违反了合同的保密条款。

为了证明自己公布的两份合同才是真实的,在广州恒大的陪同下,刘健决定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到了这桩纠纷中,并要求青岛中能提交相应的申辩材料。

黄建:刘健曾想买回合同

2014年1月8日,当记者向青岛中能方面咨询他们是否已经接到了足协给中能下发的应诉通知时,中能俱乐部新闻发言人黄建称,他们正在积极应对刘健的申诉,并且还言之凿凿地表示,刘健的确与中能签订过另外一份合同,“而且刘健还曾经想出200万买回或者是说买断这份合同。”9日下午,黄建再次重申了这一说法。

“既然刘健与中能签订过这样一份合同,他为什么还要到足协去申诉呢?”对于这一问题,黄建在8日也做了回应:“刘健这是在铤而走险。据我们了解,他本人并不想这么做,是恒大让他这样做的。我们敢于应诉,也是因为我们手中的确有这么一份合同,这也是我们的底气所在。”

9日,当记者希望能查看一下这份合同的复印件或者是合同照片时,黄建表示:“考虑再三,暂时别公布了,等到仲裁递上去该公布时再公布吧。”

黄建强调说,这份合同确实是存在的,“刘健把这份合同当成了保底合同,然后又与别的俱乐部谈判去了。”因为刘健的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记者并没有得到他的回应。

中能已经做好申辩准备

在刘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诉材料后,青岛中能也投入到了应诉申辩的准备当中。据记者了解,中能除了要对刘健公布的那两份合同进行解释外,还会把刘健不认可的“第三份合同”递交给仲裁委员会。

目前,中能俱乐部的律师团队也在一点点抠合同细节。在中能方面看来,单凭刘健公布的两份合同,他们也能胜诉。他们解释说,在刘健公开的合同中,有一份合同的截止日期是2014年1月1日。在这个日期的后面还有这样一条备注——“本合同截止日到期时,该赛季的联赛尚未结束,则自动顺延到赛季结束时”。“我们想问问,2014赛季结束了吗?”

当然,不到中能正式申辩的那一刻到来,谁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大家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不是三败俱伤,而是中能、刘健以及恒大三方皆大欢喜。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相关微博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lukeguo]

热门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