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进列举罪状称是按协议扣钱 宋泰林逐条反击

记者肖良志(微博)报道

除宋泰林外,李允燮、杨剑飞、李根、任鹏、张浩(微博)李健等多名东进俱乐部球员也已向中国足协讨要俱乐部拖欠的薪水。东进俱乐部总经理陈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球员在2012年签订了前六名的协议,否则就要扣除风险金。去年我们降级了,所以肯定要扣钱。”

陈波曾经是中国国脚,2013年开始担任东进俱乐部总经理,他并不避讳欠薪话题,“去年因为打架等原因,俱乐部对宋泰林进行过处罚和罚款。可能他本人对于处罚和罚款不满意、不认可吧。”

而对于杨剑飞、李根、任鹏、张浩、李健等多名国内球员讨薪问题,陈波解释说:“这些球员此前与俱乐部签订了相关协议,2012年球队的目标是打进前六,否则就会扣除风险金。这笔钱,开始俱乐部并没有扣除。最终,球队不仅没有打进前六,还降到了中乙,风险金肯定要按照协议扣除。球员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希望,但是要按照协议来办事。”

陈波表示,俱乐部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不能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俱乐部搞了6年,投入很大,为什么却在2012年降级了?以球员的水平,在中甲应该是靠前的,球员难道不能为这些承担一些责任吗?关于欠薪一事,应到中国足协仲裁,一切等仲裁结果。该我们付的,肯定会付。”

宋泰林逐条反击

东进:1、宋泰林在对待训练、比赛的态度上,一直有抵触情绪。特别是在主教练安排其在替补队伍中训练时,宋泰林是坚决不服从,甚至一直坐在场地边上,不参加训练。教练组提出对他处罚,他视而不听,我行我素。其行为,在球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宋泰林:那天我去参加训练了,但我的腿在之前的比赛中受过伤,那几天一直不舒服,所以听从队医建议停止了训练。队医可能没告诉主教练我的情况,这个你们可以去问队医。在以前的比赛中我的右眼被足球击中,看东西总是很模糊,差不多几个星期都没好。那时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陪我去医院。我自己去看的病,而且治疗费是自己付的。尽管眼睛很痛,可是我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不满意,每次很认真地去参加训练,你们这样说我的态度和表现,真的是不真实的,我对不服从训练的说法也不接受。

东进:2、在中甲联赛第21轮比赛中,由于我队11号队员姜骁宇没有将球传给他,宋泰林用语言辱骂了姜,姜骁宇同样还嘴骂宋。中场休息时,教练组批评了他们两个。可是没有想到,全场比赛结束后,当队员走进安全通道中,宋泰林突然跑到姜骁宇身后进行拳打脚踢。

宋泰林:那天跟11号队员姜骁宇吵架的事我承认,可是明明是他先用汉语骂了我的父母,所以我也忍不住还嘴,所有参加第21轮比赛的对方队员和我的朋友都可以证明。不管怎样,那天我确实做的不好,我也做了反省,后来也对姜骁宇道歉了。过了2个月再给我处罚,是违反职业合同的。

东进:3、宋泰林在训练及比赛中,多次与同样是韩国外援的李吉醺发生口角,原因是李不传给他球。由于李是第一次来中国踢球,更不敢惹宋这样的老队员。所以,导致李在比赛中多次出现失误。

宋泰林:这种说法我绝对不能接受,更不用说你们竟然会因此罚款。因为同是韩国人,我也想跟他更亲密一点,可是去延边比赛后,他忽然不跟我说话了,比赛中也不理我。一开始我不知道他对我的态度为什么会这样,后来别的队的队员和东进的队员都告诉我,他经常背后骂我,说我很多的谣言。况且,他不给我传球且他自己出现失误,也不应该是我的责任。他的表现如何,将这些都归结到我头上并且因此给我罚款,这很不合理,我也不会接受。这是俱乐部和他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

东进:俱乐部意见:根据《中甲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违纪处罚第一款:“乙方违反上述纪律,甲方将根据性子和情节依照相应的规定予以处分,并可同时在乙方月工资总额50%范围内予以罚款”做出以下决定:

一、不服从管理,擅自不参加训练,不服从管理,并且有抵触情绪,给队伍带来极坏的影响,罚款10000元美金(壹万圆美金)。

二、与队友发生口角并动手殴打队友,其行为极其恶劣。根据条款规定,除扣发当月工资50%(7500元美金,大写:柒千五佰圆美金)外,俱乐部对其处罚一个月工资15000元美金(壹万五千圆美金)。

宋泰林:第一项罚款,是没有合同依据的,理由也显得牵强。而第三条罚款,一个月的工资都扣除了,您没有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由于与队友吵架已经罚了半个月的工资,那又是什么理由又再加罚一个月的工资呢?即使被罚掉这32500美金,那剩下的其他几万美金为什么不给我呢?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相关微博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lukeguo]

热门搜索:

    登录
    同步:

    最热评论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