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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广告照奥运期间提前泄露 菲尔普斯面临重罚

2012年08月20日11:11艾瑞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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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普斯在伦敦奥运会上功成名就,退役后一“上岸”就换了造型,当上了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的形象代言人,两张和LV包包合影的广告照片在网上迅速流传,不少时尚杂志大赞“菲鱼”很有时尚范儿。没想到,这两张照片竟然给他惹了麻烦,最糟糕的情况是他在伦敦获取的4金2银奖牌会被剥夺,这都是因为菲尔普斯拍的广告不慎“抢跳”了。

菲尔普斯被国际泳联(微博)评选为史上最伟大的奥林匹克运动员,他在伦敦成为史上拥有奥运奖牌和金牌最多的运动员。但创造了历史的伦敦奥运会还有另一项“之最”——史上对广告营销限制最严厉的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在今年早些时候修订的“条例40”明确规定,所有运动员在伦敦奥运会期间,也就是从7月18日到8月15日不得参加任何非奥运营销活动。

LV并非奥运赞助商,而菲尔普斯的LV广告照片在8月13日提前了2天被发布在微博推特上,是明显的“抢跳”犯规,“菲鱼”和LV公司都面临重罚。

如果因此被剥夺了奖牌,“菲鱼”也将失去他保持的前无古人的奖牌纪录,他的团队马上做出了快速反应。LV发表了官方声明称,这两张照片并不是官方发布,而是有人从公司盗取传到网上的。菲尔普斯经济人则表示,菲尔普斯并没有违反规定,这些图片的发布并没有得到菲尔普斯的授权,他们的团队并没有发过类似的照片。至于图片的来源以及怎么泄露出来并出现在各大网站的,目前还不清楚。

尽管如此,仍有一位参与了“条例40”编写的知识产权律师接受采访时称,一旦照片在网上泄露并传播,都应该以隐性营销手段被视为违反国际奥委会的条例规定。那就是隐性营销,尽管不是官方广告,但却达到宣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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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arren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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