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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生俱乐部裁判两头吃 律师称其被强制认罪

2012年04月27日07:57体坛周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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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吴湘报道

25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冬生贪污受贿案和高健、陈宏行贿案。作为原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李冬生有为比赛安排裁判的大权,因此他既接受俱乐部的贿赂,也接受裁判的贿赂,可谓里外通吃。不过,其律师却宣称办案人员对李冬生有诱供行为。

俱乐部裁判“两头吃”

从起诉书可以看到,李冬生由于掌握裁判大权,因此得到了各俱乐部的青睐。大家纷纷给他塞钱物,希望得到裁判方面的照顾。

比如2005年,李冬生收受江苏舜天(微博) 主教练王宝山雷达表两块(折合25000元);2007年至2008年,李冬生收受河南建业(微博) 俱乐部总经理杨楠购物卡两张(折合1万元);2007年,收受天津泰达副总经理于根伟数码相机和手表(折合12350元);2007年收受广州医药守门员教练李立新5万元;2007年收受南昌主教练李晓财物(折合8万元);2007年收受长春亚泰总经理刘玉明黄金纪念币价值13076元;2007年收受安徽九方总经理郑恺金钱与加油卡(折合3万元);2008年至2009年收受陕西浐灞总经理成耀东所送书画、购物卡(折合16000元);2009年收受绿城总经理林乐丰(微博)购物卡(折合5000元);2009年收受青岛中能(微博)助教黄国昌送15万元……

此外,李冬生还与多家地方足协(足管中心)产生了直接关系,湖北、四川、山东、江苏、辽宁、河南等地方足协官员给他送了近18万元。无论是俱乐部还是地方足协,他们给李冬生送钱物唯一的目标,就是希望在裁判员的选派上对他们给予关照。

起诉书显示,李冬生不只收俱乐部和地方足协的钱,他还接受裁判们的贿赂,可谓两头通吃。黄俊杰送了5万元,周伟新送了2000美元,万大雪送了2万元,赵亮送了18000元,穆宇欣送了1万元……他们给李冬生送钱,目的只是为了多选派他们出去执法。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

和谢亚龙等人纯粹的受贿罪不同,李冬生还涉嫌14项贪污犯罪事实。在此期间,他与一名叫陈XX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起诉书显示,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两人先后六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裁判培训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46300元,李冬生实际分得23300元。

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两人利用中国足协技术部组织裁判培训等职务便利,先后十次以收取光盘费、资料费等名义,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100元,后陈XX通过各种名目将部分培训款项在足管中心或地方承办单位的财务账目中核销,共得71500元,李冬生实际分得36900元。

无论是受贿还是贪污,李冬生的每一笔数额都不大,但累积起来也达到了79万余元。

律师:诱供并强制认罪

在25日的庭审过后,李冬生的代理律师肖洪友向记者透露,专案组针对李冬生的讯问过程中,存在没有按照法律规程办事甚至违法的行为。

肖洪友说:“被告人在第一次被公安机关讯问以后,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律师就可以会见。所以在第一次讯问以后我就申请了会见,但很长时间我都没机会见到他。而且在我的当事人李冬生案子里,办案人员在讯问的过程中,笔录上很明显地看出有诱供和强制认罪的发问。”

何为诱供和强制认罪?肖洪友举例说明:“按道理,侦查机关应该问你‘有没有这件事’,但现在他却问你‘有没有犯罪行为’,这个怎么答呢?这就是诱供的方式;还有问证人的时候,说你和犯罪嫌疑人有没有不正当的交往?只要说有了,那就构成了一个认罪的过程。这样的问话在笔录里比比皆是。这些都是没有让律师及时会见他们的当事人、指出他们的错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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