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车手参赛资格
1、车手参赛资格:只有加盟俱乐部的车手方可通过俱乐部报名参赛。
2、 国内车手需持有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F级、R级及其以上级别越野或拉力比赛执照。
3、香港、澳门及台湾籍车手参加比赛可持香港、澳门及台湾汽车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
4、不接受外籍车手报名。
5、不接受领航员报名。
6、汽油组、柴油组、汽油改装组、柴油改装组车手资格:
7、获得上年度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总成绩前16名的车手,参加上年度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汽油组、柴油组的车手,获得上年度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新秀组前6名的车手,必须报名汽油组、柴油组、汽油改装组、柴油改装组。
8、持有R级及其以上级别执照的车手。
9、新秀组车手也可直接报名汽油组、柴油组、汽油改装组、柴油改装组,但不得再回新秀组。
10、新秀组车手资格:
11、持有F级执照,不具备汽油组、柴油组、汽油改装组、柴油改装组资格的车手。
车辆参赛资格:
1、具有汽油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为4轮驱动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轻型越野汽油车,赛车必须要有厂商证明或者具备行驶证。车辆技术改装方面,发动机、车身、车架、轮距、轴距、悬挂形式不得改变,但报名厂商杯的参赛车辆在厂商出具授权书后同一家族发动机可以互换且轴距最多可以缩短20厘米。
2、具有柴油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为4轮驱动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轻型越野柴油车,赛车必须要有厂商证明或者具备行驶证。车辆技术改装方面,发动机、车身、车架、轮距、轴距、悬挂形式不得改变,但报名厂商杯的参赛车辆在厂商出具授权书后同一家族发动机可以互换且轴距最多可以缩短20厘米。
3、具有汽油改装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为4轮驱动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轻型越野汽油车,车辆技术改装参照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
4、具有柴油改装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为4轮驱动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轻型越野柴油车,车辆技术改装参照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
5、具有新秀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为4轮驱动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轻型越野车, 车辆技术改装可参照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
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7、参赛车辆必须加装防滚架和赛车安全座椅,其结构参照《越野系列赛车辆技术规则-安全装备和改装》。安全座椅必须为两个。推荐使用符合国际汽联8855/1999 或8862/2009标准的座椅。
8、参赛车辆安全带必须符合国际汽联8853/98标准。
9、参赛车辆可对原装油箱进行挪动,但必须安全。参赛车辆也可使用国际汽联批准的FT3-1999, FT3.5-1999 或 FT5-1999安全油箱。如果油箱安装在车内,必须与驾驶舱用防火隔板隔离。
参赛车辆轮胎使用不限,但严禁使用人字胎。
11、同性别车手不得共用一部参赛车辆,女子车手可与男子车手共用一部参赛车辆,但一部参赛车最多只允许两名车手驾驶。
12、不得额外加装任何形式的涡轮增压器装置(量产原车自带除外),原车带有涡轮增压器的排气量,按原车排气量分别乘以1.5(柴油车)和乘以1.7(汽油车)后的数值计算。
13、参赛车辆上至少携带一个不小于2公斤的灭火器。
14、 根据发动机的排量,车辆必须遵循以下的数值保证最小重量:
发动机排量(立方厘米cc) 重量(千克kg)
1600以下 1150
1600-2000 1350
2000-2250 1500
2250-2500 1600
2500-2750 1627.5
2750-3000 1675
3000-3250 1712.5
3250-3500 1750
3500-3750 1787.5
3750-4000 1825
4000-4250 1862.5
4250-4500 1900
4500-4750 1937.5
4750-5000 1975
5000-5250 2012.5
5250-6000 2050
15、车辆的最小重量包括安全设备的重量,但不包括人员,行李,工具,千斤顶,备件,便携急救包,导航器或通讯设备,备用品等。
计算增压后,参赛车辆最大排量为6000cc
参赛资格表公布30分钟后,组织者不再接受对车辆资格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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