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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维权律师团成立 专家:涉假应受道德谴责

2011年11月16日16:07羊城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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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变“包金” 庄晓岩将维权

羊城晚报讯 15日,首先曝光健力宝真假“金罐”事件的1992年女子柔道冠军庄晓岩送到沈阳某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的“金罐”已有结果,据庄晓岩代理律师透露,检测结果为“金罐”外部有一层较薄的金子,内层的主要质地为银。对此,庄晓岩及其代理律师认为该赠品与健力宝当初所称的“纯金”、“金罐”说法不符,下一步将考虑采取措施进行维权。

庄晓岩代理律师陆光认为:“对奥运冠军的捐赠,不是一般的普通私人之间的捐赠行为。整个捐赠过程经过了国家体委等有关部门,经过了政府机关,属于公益捐赠的范畴,因此不能按普通的私人捐赠行为的相关法律来对此进行认识和处理。”

“按照约定俗称的看法,‘金罐’就应是纯金,如果只是外表有一点金子,应称‘包金’罐,而不是‘金罐’。”陆光表示,目前庄晓岩正和他商量下一步的维权计划,“有可能会先把金罐拿到广州接受生产厂家的检测,看看到底是不是那个厂家生产的。”

“奥运冠军维权律师团”今成立

羊城晚报讯 16日上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发起成立的“奥运冠军维权律师团”在广东际明律师事务所成立。目前该律师团已有3名组成人员,除何富杰外,还有暨南大学法学教授高新会、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进武。目前该律师团仍在不断扩大当中。

何富杰表示,真假金罐的争论已经很久了,位奥运冠军把金罐拿去检测都发现了问题,这引起了法学界内众多专家学者律师等的关注。“我们从《羊城晚报》的连续报道中了解到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到这些奥运冠军们在这件事情中真的很受伤害。整个事件环节众多,其中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很多奥运冠军们对法律问题可能并不那么擅长,我们法律界有责任帮助奥运冠军们做好相关的法律工作,于是便发起成立了这个律师团。”

“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肯定就一定是健力宝公司拿假金罐来骗人,因为中间还有广告公司等多个环节,是否被人调包很难定论,需要调查。”

如涉假属实,应受道德谴责

羊城晚报讯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昨晚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奖励行为主要是利用奥运冠军的光环来宣传自己、扩大自己影响,是一种广告行为,“但对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太较真,因为它是一个奖励。我们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说它,如果涉假属实,就是一种欺骗,应受道德谴责”。

“你可以选择公开地讲不是纯金,就是一个奖牌!”夏学銮表示,企业虽然是逐利的,但不管是其经营行为还是公益行为,不应该做“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事情,“企业要有社会责任,企业也应该诚实、诚信,不应该触动道德底线。信守承诺,遵守诚信这个基本的道德规范。”

“如果交付的物品与实际不符,捐赠者将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这对其本身已经是一种惩罚。”

(陈强 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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