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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周报:中国足球潜规则横向 明规则成空文

2010年10月04日09:10体育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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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底,从天津转会深圳平安的赵斌签约后返回天津乘坐飞机时,在深圳机场因为随身携带70万巨款而被安检人员拒绝登机。虽然事后平安俱乐部和赵斌本人都否认这70万是俱乐部给的签字费,不过当时赵斌以115万身价转会,转会费肯定不会让他带走,媒体当然还是猜测这70万就是签字费。俱乐部给球员在工资奖金之外再给一笔签字费,这是当年甲A火爆时候的潜规则,各家俱乐部在和主力球员签约时候都不得不忍痛这么出血。

2004年中超联赛推出,本来是中国足球深化改革的机会,但仍在环境治理和配套措施等方面无所作为而仅仅完成了的“翻牌”。

职业甲A联赛推出时候,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教练和球员的待遇有了大幅度提升。1994年首届职业甲A联赛,大连万达老板王健林就拎着几十万现金和队伍乘坐飞机赴客场。在飞机上,王健林拍着箱子告诉队员:“赢了球,奖金马上分给大家。”这种巨额现金奖励的方式,甚至传染了国家队——1994年和1995年国家队商业比赛后,国脚们都会领到成千上万的现金奖。

1998年开始,随着前卫寰岛等俱乐部向足坛烧钱运动进一步添材加薪,球员待遇被哄抬到了离谱的境地。国内球员转会市场上,球员身价飞速上升。而在能够公开的转会费之外,各队主力球员还能得到不菲的签字费、训练津贴等名目的收入。当年转会到深圳飞亚达的一名叫赵斌的球员,就是在和俱乐部签约后回天津时候,在机场因为携带了70万现金签字费被拒绝登机。为遏制球员收入飞涨,中国足协出台了限薪令,但限薪令却遇到了俱乐部阴阳合同的对抗。2004年著名球员谢晖就曾经拿着和力帆俱乐部的“阴合同”对簿公堂,还打赢了官司,要到了70万欠款。直到现在,阴阳合同依然存在。中国足球的职业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中国足球的技战术水平,但是教练和球员的待遇却远比水平提升得快,这造成了全社会对足球运动的反感,也颠覆了中国足球的传统道德标准,使得金钱利益驱动的胡作非为大行其道。应该说,在甲A时代,中国足球内部先于环境走上了恶化道路。中国足球的职业化,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从业者只为其有利于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歧途,而放弃了正规化、法制化监管等不利于谋取私利的建设。行业管理机构或是无能为力,或是有意放纵,导致潜规则流行,明规则仅仅是空文。在这样的环境里,当然容易滋生默契球、交易比赛,培养出专门进行不法比赛交易或者操控比赛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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