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带领东亚队准备新赛季冲超的范志毅,近来又遭遇了一些烦心事,这次困扰他的又是一桩官司。
日前, 苏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前国脚范志毅,讨要垫付款145万余元一案,在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开庭审理。 首次开庭中,范志毅并未到庭应诉,而是由代理律师出庭,昨晚,范志毅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并不欠对方俱乐部的钱。”
2006年夏天,苏州趣普仕足球队请范志毅担任球队技术总监,参加中国足球乙级联赛。2007年1月,苏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和范志毅签下了苏州趣普仕足球俱乐部2007赛季合作协议。同年8月,范志毅等向俱乐部追讨薪水,趣普仕足球俱乐部解散了教练组。2008年,趣普仕足球队退出了职业赛场。
苏州青旅在诉状中称,根据苏州趣普仕足球俱乐部2007赛季合作协议,约定足球俱乐部的运营费由苏州青旅出资80万元,超出部分由范志毅承担。“我方按约出资80万元,但被告范志毅没有履行承诺,以至于出现拖欠球员、管理人员工资、航空公司机票款等情况,为确保足球俱乐部的正常运作,我方不得不垫费。整个2007赛季,我方共承担了2255433.20元的运营费用,扣除我方应承担的80万元出资义务,被告范志毅应向我方支付1455433.20元。”
对于对方的说法,范志毅当年的助教邱京巍给予驳斥,“具体情况并不是这样的,而是俱乐部希望范志毅利用自己的肖像权和社会地位为俱乐部拉来一些经济利益,当然最后能不能成功,范志毅本人也不能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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