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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揭崔大林通气会内容 愿南勇等被查出问题

2010年01月22日21:17腾讯体育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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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22日下午,新华社高级记者杨明做客腾讯体育,就中国足球新任掌门人为何会是韦迪,以及中国足坛的反赌扫黑打假风暴话题接受腾讯体育专访。

杨明:详实讲述总局通气会 解析总局发言深意

腾讯体育专访杨明(点击查看精彩组图)

★用词不同含义相差千里

主持人:您当时还不知道会议的内容吧?

杨明:一点儿不知道,对于任免没有一点儿思想准备。当时我觉得只是国家体育总局对这个事件进行表态,一个表态而已,这个表态是很宏观的,不会有太多的内容,很简短,估计不会接受采访,迅速结束。最后这一点我猜对了,总局副局长崔大林念完4页纸的稿子之后,就宣布通气会结束,不回答任何问题。但其他的出乎我们预料。当时记者们一下子就乱了分寸,特别突如其来的是,会议一上来就宣布免去南勇和杨一民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领导职务。我们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免去两位领导的职务。这是让我们比较吃惊之处。另外,新闻稿事先也没有发,这也是比较反常的。昨天凌晨的时候,网上才出现了南勇、杨一民的事情,昨天下午公安部正式证实,不到24小时。感觉崔大林副局长拿着这些材料相当充实,很具体,肯定不是他个人的态度。这种表述肯定是国家体育总局高层商量研究后的结果,然后迅速地采取行动。人员任免的事情要做出决定,应该是这24小时内的事情。大家在录音,拼命去记,崔大林在念,因为很长,大家基本上就靠录音了。通气会结束后,大家手里有了新闻通稿,内容一是人员任免的;二是国家体育总局的表态,可以归纳成八个字——坚决支持、积极配合;三是措施,国家体育总局准备采取的措施,有四大项,网上应该都有全文,我就不重复了。我感觉总局态度的确是非常非常的积极,在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之后,国家体育总局也采取了非常果断的任命,双方力度都很大。

主持人:恐怕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动作力度,包括速度。很感谢杨老师刚才为大家介绍了新闻通气会的基本情况。说到这儿,大家可能对国家体育总局崔大林副局长的发言还是很感兴趣的,请杨老师详细重点地介绍一下崔局长的发言吧?

杨明:崔大林说:“最近南勇、杨一民同志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商业贿赂和赌球案件,总局决定南勇和杨一民调离足管中心,免去南勇同志和杨一民同志在足管中心的职务。”今天的访谈不以新华社记者的身份,仅代表我个人,代表一个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新闻稿中提到了很多次“同志”,假如是新闻稿,新闻稿里面不会提同志,甚至即使是党的高级领导也不会提同志,新闻稿之外在党内的内部会议上才称呼同志。里面还有“南勇、杨一民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商业贿赂”,“协助调查”这个词让我印象很深。这是昨天新华社播发的一条简讯,也是100多字的一句话,跟任命差不多,我给大家念一下:“记者从公安部得到证实,为查清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事实,近日,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依法传讯了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到案接受调查”。希望有心的朋友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品,字斟句酌地去读,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司法的专业词汇譬如“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依法传讯”,注意的是“依法传讯”。传讯和传唤在司法语汇的力度上是不一样的,如果使用的是传唤,只是过去问一问话,走个形式;传讯是说明你涉案了,是和案件有关联的,而且力度加强了,是一种带有讯问、审讯的意思。传讯同时还表达一个意思,要传讯你了,你是非要到场不可的,不能说我有工作、我忙、我开国际会议、足代会要开了……不行,你没有这个权利了。这篇简讯跟崔大林表述有点儿不一样的是接受调查,今天国家体育总局说的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以公安部审核后的稿子为准。接受调查和协助调查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协助调查是去查别人,你前往协助警方查别人涉案的案子,也就是说你本人可能是清白的,传唤一下到那儿做个证词,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接受调查不一样,接受调查是查本人,也就是说点名南勇、杨一民、张健强到案接受调查,是因为他们涉嫌涉案。著名律师岳成就说,这意味着被传讯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这是有明确特指的。以他30年刑事辩护律师的经验,国内警方如果传讯一个人用“接受调查”这个词,就是已经上了手段了。不要说别人,就是我,8年前我就报道过黑哨,认真学习过法律词汇,对这些也还是模棱两可。现在多数的媒体或者说非司法口的记者搞不清,传唤和传讯有什么不一样,协助调查和接受调查又有什么不一样。其实含义非常不一样。我记得8年前我写黑哨报道的时候,最后进入到审讯龚建平以及进入一审、二审、终审这些司法程序的时候,新华社就不让我介入了,而是选择国内部专门跑司法口的记者。因为后来我发现我根本就写不了,不准确。譬如被警方带走,“带走”是非常含糊的意思。

主持人:带走可能是协助警方调查,也可能是指涉案。

杨明:这是指意不明。在公安机关审稿的时候一定不能通过。比如把接受调查写成协助调查那就乱了。如果写到到案接受调查,可能又不一样了,它强调“到案”。新华社发的这条新闻是比较严谨的,发稿人审完还要给相关的机关去审,人家修改完之后,有时错别字、标点符号不对也要发,不能改。在这里,用词是非常讲究的,这三个人到案接受调查,涉嫌犯什么案?在这句话里明确给出了范围,“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两大类;什么案?是几起重点案件,注意,是几起!仔细分析,传唤他们三个人应该不是一个案件,肯定是跟几起重点案件有关的,不光是赌球,有商业贿赂,还有非法操纵足球比赛。沿着这个思路去想,受贿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罪,非法操纵国内联赛也是一种渎职。从昨天开始我就养成了细抠字眼儿的毛病,不是对国家体育总局崔大林同志有意见。因为我们不搞司法报道的人,在用词措词上掌握不了这个分寸,协助调查、接受调查我都是昨天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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