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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南勇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010年01月21日09:16新闻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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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和××导演的另一场闹剧”

2006年的爱福克斯丑闻

去年12月15日,一位神秘人向相关部门及个别媒体发送了一封匿名检举信,信件标题为“中国足协黑幕揭秘”,信件的内容与足协掌门人南勇有关。 (以下为检举信相关内容节选)

2006年初,中超联赛在2004年西门子退出,2005赛季“裸奔”一年之后,南勇以中超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只身一人飞赴欧洲与××商谈中超联赛冠名赞助问题,××向他推荐了爱福克斯公司。之后签署了爱福克斯、××、中超公司的三方框架协议,××作为中超公司的全权代理收取高额的代理费。

南勇回国后向足协汇报了寻求赞助的情况。此时体育总局和媒体都在关注爱福克斯赞助问题,并发出许多质疑的声音。南勇的回答是,“我可以以我的党性担保,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辞职。 ”

问题终于还是出现了,爱福克斯约定的6千万冠名款没有如约汇入中超公司,两年后汇入了××扣掉代理费的600万。无奈,在谢亚龙的敦促下2008年底,中超公司把爱福克斯和××告上了法庭。

中超公司官司赢了,而剩余的5千多万却再也追不回来了,因为爱福克斯的代理公司ACE和××的BCD公司早已破产。ACE公司和爱福克斯公司都是2006年当年在英国注册的皮包公司,BCD公司也是同一年××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它们都是为爱福克斯临时注册的公司,而爱福克斯也是2006年才成立的公司。三家外国公司无一不是2006年的新公司,都是典型的皮包公司。除了南勇,全世界没有谁会与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公司签订如此重要的合同。

当然南勇为了获得体育总局和足协对爱福克斯赞助协议的认可,不会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的,而是提供了假信息以瞒天过海。

爱福克斯协议的签署完全是南勇和××操纵的,就连中超公司董事会成员都没有一人了解签署过程,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份协议,更谈不上参与了。也就是说南勇和××共同欺骗了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及全体关心中国足球的球迷,且不惜损失5千多万。

××和南勇的勾结堪称“典范”,如果不打掉南勇这样的保护伞,还会有第二个爱福克斯丑闻,还会接连不断地出现假球闹剧。那样等待中国足球的不会是为国争光的荣誉,只能是万众的唾弃。

目前国家领导人再次重视起足球,公安部全方位打击足球假赌黑现象。对于“阿里汉现象”、“爱福克斯事件”这种官倒和诈骗的结合体,司法追究是迟早的事。到时候的南勇、××之流,恐怕也要和范广鸣、许洪涛一样,穿着监狱的“球衣”接受采访了!

最后送南勇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自作聪明?只能反被聪明误呦!

[责任编辑:hank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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