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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CBA太原赛区和山西俱乐部处罚的通知

中国篮协关于对CBA职业联赛太原赛区和山西中宇俱乐部处罚的通知

各赛区、各俱乐部:

2012年11月28日,在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第二轮山西汾酒集团主场对阵广东东莞银行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至第三节9分43秒时,个别观众因不满裁判员的判罚,向场内投掷了一个饮料瓶,落在中线附近后滑到界外,现场工作人员及时捡起,未中断比赛,安保人员立即对肇事者进行了控制。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太原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山西中宇俱乐部严重警告、核减山西中宇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本赛季联赛备受关注,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各赛区、各俱乐部一定要以此为戒,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观,高度重视赛区安保工作,在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严格观众进场时的安检工作,比赛进行中要增强巡视、排查,发现违禁物品立即收缴,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确保赛场秩序稳定。

中国篮协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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