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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球鞋硬性规定引争议 外界不满一刀切做法

新赛季CBA首张罚单开给了王治郅、马布里(微博)、李学林(微博)等8支球队的12名球员,原因是他们在比赛中没有穿着指定赞助商的 李宁球鞋。这12名球员所在的球队被通报批评,并各自被罚款2万元。

如此多的球员领到“球鞋罚单”在CBA历史上尚属首次。在以往,如果有球员在这方面违规,很多时候中国篮协只是采用警告的方式,在罚款上少有涉及。但从新赛季开始,李宁在未来五个赛季内投入CBA的金额总共达到20亿元的背景下,对在球鞋穿着上违规的球员进行罚款,成为保护赞助商的必要手段。

而在球鞋问题上违规的部分球员多是有自己球鞋赞助品牌的签约运动员,他们不穿CBA指定品牌球鞋,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理由主要包括“因为穿惯一个牌子的球鞋,现在突然更换,担心球鞋质量可能会影响职业生涯”、“指定球鞋赞助商没有对有重伤的球员制作特制鞋,难以适应”等等。

安踏和CBA在合作七年后,李宁品牌今年以史无前例的赞助金额,获得了CBA赞助商的名号。消息显示,在未来五个赛季内,李宁的赞助费用是每年约4亿元。这和之前相比,几乎是天壤之别。

但高投入自然需要高回报。在球鞋规定上,中国篮协为了保护赞助商利益,抬高了特例门槛。其他赞助品牌如果让球员穿着非李宁球鞋的话,每人需要交纳80万元。而如果违反规定,球员所在球队第一次被中国篮协罚款2万元,第二次是5万元,第三次是10万元,第四次开始,每次是20万元,直到累计150万元为止。外援的球鞋规定则是和以前相同。

这种被外界称为“一刀切”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合情的。在商言商的话,投入如此巨大,需要得到成正比的回报,部分保护措施不可避免。就连原赞助商安踏的某负责人都说:“李宁这种做法无可厚非。”

但是否“合理”,则没有达成共识。尤其是球鞋对于球员而言,自然是重中之重。有老伤的球员、脚型特殊的球员,都需要一双特质的鞋子,无论他们是否拥有球鞋品牌的赞助。中国篮协顾问张庆说:更多人性化、个性化的东西,无论是对于新的球鞋赞助商,还是整个CBA,都是急需补足的。这也是目前球鞋问题的症结根源所在。

球鞋“一刀切”是CBA特色

在体育赛事运营中,电视转播、赞助商、门票、纪念品,被称为“四架马车”。这四部分缺一不可,侧重点则会有所差异。在NBA(微博),盈利模式中主要依靠的是电视转播,这会占到收入的50%以上。CBA收入的模式则是赞助商占大头,和NBA完全不同。2004-2005赛季,CBA和安踏品牌签约,第一个赛季后者提供的赞助金额是800万元左右。当时,CBA正处于职业改革的始端,这部分在现在看来不算高的赞助费在当时却帮了大忙。

CBA这种盈利模式,必然要给赞助商以充分的回报。征战CBA的球员必须要穿联赛赞助品牌的球鞋规定,也是从此时产生。而NBA,除了球衣是指定品牌外,在球鞋这块儿则是开放性的。

在2004年,球鞋规定是耐克、阿迪达斯和李宁,这三家非CBA赞助商可以在每个赛季内各自为旗下5名球员每人出10万元的特许费,这些球员可以穿着非安踏球鞋打CBA。其他球员则必须要穿着安踏球鞋,外援则是可以穿非安踏球鞋,但必须在球鞋上遮住品牌标志。

但该球鞋规定在当时也有部分的缓冲期。第一赛季安踏并非对此要求严格,原因是“当时的球鞋质量可能不符合运动员的需要”。当时,一些球员也曾出现不愿意穿该品牌球鞋的情况,理由是为了职业生涯考虑。

不过,在2005-2006赛季该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这主要是该品牌为非签约球员也提供了特制球鞋,球鞋品质上升、相关服务较大改善,球员开始对该品牌球鞋放心,并且中国篮协在后来也出台了另一个规定,就是本土球员如果出示伤病证明的话,也可以享受到和外援穿着其他品牌球鞋只需遮挡品牌标志的相同待遇。

■文/本报记者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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