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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介入足球联赛 中超面临“体制外”监管

2010年01月05日11:23东方体育日报网顾晨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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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版《职业足球俱乐部标准》和《职业足球审查与监管办法》中,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地方政府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强力“介入”,可能将有效地增强监管的效果和力度,让中国职业联赛前所未有地接受体制外的监督。

在最新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标准》及《职业足球俱乐部审查与监管办法》中,代表政府的各地体育局被赋予了更多责任,尤其在管理和监督俱乐部的功能上。“根据初步的计划,各地方体育局要派人空降进入俱乐部,担任重要角色,比如说是独立董事这样的职务,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监管俱乐部的事务。”与会人士分析,这样的方案可能来自于去年国安俱乐部的经验。

去年北京市体育局和足协的人员进入国安俱乐部,参与相关工作。国安夺冠之后,各方分析成功经验,将“政府介入”单独归纳为一条。但是昨天也有与会人士提出,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能在企业中担任职务,“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国家的相应规定呢?”与会人士认为应该严谨从事。

除了地方政府人员,来自公安、司法、工商等八大执法部门的人员将成立专门的审查和监管小组,类似之前12部委联合成立的“足球综合治理办公室”。据悉,这个汇集各职能执法部门人员的工作组将定期审查中超俱乐部,并且严格把关中超准入标准。“比如中超标准对于俱乐部的赢利等财务指标都有明确要求,那么相关部门就会严格把关审查,决不让弄虚作假的事情出现。”足协人士表示。

在昨天的讨论过程中,绝大部分俱乐部都对此持支持态度,“毕竟这是为了大家的长久发展而着想。”从足协方面而言,此次两大规则的出台,也是借鉴了欧洲等国联赛的管理经验。据知情人士透露,最初的版本更加繁杂,厚厚一叠,最终经过数次修改,精减到目前的“54条”。

本报驻京记者 顾晨

(东方体育日报)

[责任编辑:bat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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