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彩票资金被挪用?主管部门亦官亦商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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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彩票审计报告暴露的彩票资金相关的种种乱象,无疑是种强烈信号:彩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运动员”、“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一体的局面,必须改变了。

    据新京报报道,6月25日,审计署发布了2014年对彩票资金进行审计结果的公告。这也是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对彩票行业资金状况进行大规模审计,涉及18个省228个省市级彩票销售机构及4965个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审计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采购、违规购建楼堂馆所等违法违规问题金额169.32亿元,占抽查资金总额的25.73%。

    应看到,我国启动彩票事业20多年来,发行规模已累计达1.7万亿元,彩票收入也成了全国社保基金的重要“供水源”。但与此同时,彩票基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却并未被彻底地梳理过。这次审计署进行彩票审计,算是对其乱象进行了首次全景展示。

    像这次审计发现的账外核算彩票资金多达数十亿,与专户管理规定就明显相悖,这也只是乱象的一角。而诸如此类的问题,无疑也给彩票事业裨补阙漏提供了“负面清单”。

    若梳理此次审计查出的挤占挪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等种种问题,不难看到,症结就在于彩票资金领域的粗线条监管,包括管办机制没理顺——彩票资金管理呈现出“一把手亦官亦商”的格局,彩票管理机构兼事业单位、经营机构于一身。

    实质上,无论是584个被审计的单位挤占挪用彩票资金33.3亿元,用于平衡一般预算、弥补工作经费等,还是个别彩票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开展业务合作等环节非法牟利,侵占彩票资金,都是其弊端的折射。

    在此情境下,针对病灶进行刮骨疗毒很有必要。而对症施治之策,就是加快推进彩票管理决策、执行机构分离。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的公益彩券运作,就不乏可资借鉴之处:其彩票发行不是政府直接发行,而是由政府公开招投标,交给市场操作;其公益彩券回馈金的资讯要公开,运用要考核,比如要经过市议会、单位自身、民间社会福利委员会的监督考核;在回馈金使用方面,除了法定要求的外,还会邀请民间组织来讨论哪些是当下急需做的。

    基于我国彩票业当下的发展现实,可供参照的思路就是:组建混合所有制的彩票发行公司,负责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构建起市场化和企业化的彩票发行和运营主体;成立多主体的、独立的彩票监管委员会,提高彩票监管的制度化;现有的彩票管理部门更多地负责行业内决策,保障彩票市场秩序。

    对于这种管办分离,有必要通过专门针对彩票事业立法,进行细化规定,将其写入法规中,也为脱离部门的监管委员会依法监督提供依据,避免现行相关行政法规层级太低、约束力不足的缺陷。据了解,从2000年就开始着手起草《彩票管理条例》,目前仍在进行立法审查工作,也希望其立法步骤加快。

    说到底,这么多彩票资金会被挪用,提醒着其使用管理过程中“运动员”、“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一体的局面必须改变了。也只有将管办分离置于法治化框架下推动,彩票资金领域的挪用式乱象才能有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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