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跆中心副主任受贿细节:左右全运金牌获30万

[摘要]2011年一则拳跆中心副主任赵磊因经济问题被警方带走的消息震惊体坛。近日,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给赵磊30万元,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

2011年,一则拳跆中心副主任赵磊因经济问题被警方带走的消息震惊体坛。近日,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给赵磊30万元,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其接受请托收受钱款,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据《法制晚报》报道前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在法庭上表示,2009年全运会前夕,因为河南省有多名运动员具备夺冠实力,所以确定了夺取两枚金牌的任务。但是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期间,赵磊却表示,河南省只具备一枚金牌的水平。为了能完成拿两块金牌的任务,韩时英于2009年4月底带着从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拿到的20万元来到了北京,并与赵磊见了面。韩时英当时表示,“河南跆拳道完成两枚金牌的任务还要多帮忙。”在赵磊同意后,韩时英便将放在深蓝色文件包里的20万给了赵磊。2009年9月,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在山东滕州市举行,第一个比赛日,河南获得了一块跆拳道金牌,这块金牌是赵磊协调的。怕赵磊不高兴,在之后的比赛中为难河南队,韩时英再次给赵磊送去了10万元现金,韩时英表示,给钱就是为了全运会。

在法庭上,赵磊对自己收受韩时英3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这笔钱不是贿赂,而是赞助款。由于2009年5月14日,世跆联曾下发通知,让世界各国单项协会报名推荐竞选执委人员,赵磊成为了候选人。赵磊称河南体育局向其提供的30万元是赞助,因为有单位布置在先,他也向领导汇报过此事,是纯粹的工作行为。他代表中国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经手地方体育局的一笔经费不应定性为受贿罪。但对于赵磊的说法,原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却并没有予以证实。他表示,赵磊收韩时英30万元这件事,没跟自己汇报,私下也没说过,更谈不上说过这钱是否用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了。成都商报记者 沈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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