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减刑案开审 狱中2年7次获表扬或减刑1年

[摘要]二中院将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减刑一案。此前,南勇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入狱2年间因表现良好获得7次表扬,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1年……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今天下午,二中院将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减刑一案。此前,南勇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入狱2年间因表现良好获得7次表扬,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1年。

据悉,今年7月,二中院也曾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陆俊减刑案,并当庭做出了判决。鉴于此,二中院也可能当庭做出判决。

2012年6月13日,辽宁铁岭市中院认定南勇借安排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等事宜,受贿17笔,共计119万余元。法院认为南勇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年11月13日,南勇服刑的燕城监狱以罪犯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向二中院提出建议对南勇刑期减去1年。11月15日,二中院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南勇减刑案件公示,因公示期无人提异议,二中院将于今日下午在燕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南勇减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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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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