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2条措施 确保东亚运空气质量良好

[导读]第六届东亚运动会6日在津启幕。当日清晨天津遭遇大雾天气,为确保东亚运动会期间津城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津市日前出台12条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中新网天津10月6日电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6日在津启幕。当日清晨天津遭遇大雾天气,天津市气象台于07时25分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另据中央气象台5日18时再度发布霾黄色预警:6日白天,京津部分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达5级。潮湿的空气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扩散,6日上午9时许,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GIS发布平台实时数据显示,复康路、前进道等东亚运主要场馆附近监测点位均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

为确保东亚运动会期间津城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津市日前出台12条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措施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执行。

措施要求,停止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散体原材料露天堆放的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散体原材料在封闭场所堆放的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要采取降尘措施。停止所有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所有市政、道路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所有水利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所有电信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

天津市将加强道路保洁作业。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每日水洗一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并加强水洗工作。禁止垃圾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此外,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和工业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所有水泥粉磨站全面停止生产。禁止秸秆焚烧。

根据措施,天津市将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期间实施部分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实施机动车限行。

要求各区县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特别是燃煤、扬尘以及露天焚烧等污染源的监控,严查偷排和超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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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tef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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