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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之队成立易独立难 姚明为独立付700万美元

2012年09月27日14:46龙虎网-南京日报冯兴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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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开发,孙杨(微博) 与游泳中心之间曾有过角力。

去年8月29日晚,孙杨在个人微博上爆料,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队与某饮料的签约仪式。孙杨母亲还在媒体上炮轰游泳中心,称游泳中心让孙杨安心备战奥运会,不要接任何广告代言,结果中心却在孙杨和家人都不知情的情况接了代言,而且一接就是好几个。当时母子二人便表达了希望组建团队的意愿。

一年过去了,从游泳中心的表态来看,“杨之队”成立在即,不过肯定不会像孙杨母子希望的那样有专业经纪公司参与。业内人士认为,掌控这个团队必然是游泳中心,因为现行体制下,在役运动员都不允许有自己的经纪团队。

刘翔( 微博 官网 博客)就是一个例子,“翔之队”一直由田径管理中心专人打理。广告界的宠儿林丹(微博 博客)郭晶晶,甚至曾赴NBA(微博)(微博)打球的易建联(微博)的商业代言,也必须通过相关运动管理中心的批准,并上缴一定比例的收入。

作为经纪人团队建设的代表,姚明和李娜(微博)的成功模式值得借鉴,但业内人士也表示,二人的模式不可复制。

姚明进入NBA后,花了较大代价才彻底实现“经济独立”。他曾在自传中透露,以著名经纪人章明基为首的“姚之队”反复与上海体育局谈判,花了700万美元才废除相关合同。

李娜也是一样。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女网对李娜、郑洁(微博) 晏紫彭帅放权单飞,让几位球员自建团队,自负盈亏征战网坛。目前李娜签约世界顶级经纪公司IMG,该公司同时也签了费德勒和莎拉波娃(微博),不论是运动员形象包装还是危机公关都十分专业。不过,中国网球队的大胆在国内体坛也是“独一份”。在目前国内体育项目发展市场化不成熟、体制内诸多规定的情况下,大多数运动员还是得接受“计划”安排。 本报记者 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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