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建业(微博) 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2年4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4场大连阿尔滨(微博) 足球俱乐部队与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大连市金州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的报告、照片及俱乐部提供的材料等,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比赛结束时,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新闻官李广涵(微博)以非道德方式侮辱裁判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禁止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新闻官李广涵进入中国足球协会超
级联赛的替补席三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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