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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穗领空饷实为保护措施 防止转会打自己人

2012年04月17日11:56东方体育日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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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邹晔 当运动员时,在世界冠军如云的中国体坛,黄穗(微博)并不显眼。但是过去一周,因为放弃国内副处级干部职位,突然代表澳大利亚重返赛场,“黄穗事件”让人们开始反思中国体坛的种种怪现象。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4月11日中午,“离奇失踪三年”的主角黄穗突然现身微博,留下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截至今日,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评论了上万次。黄穗似乎话里有话。

果然,12日黄穗在腾讯实名认证的QQ空间里,突然爆发了:“如果我的家人再因此受到伤害的话,那些你们曾经的谎言,我将会给大家一一揭开!”

黄穗到底要揭开怎样的谜团呢?湖南省体育局和乒羽中心的相关人士一度保持沉默。然而,到了4月15日,湖南省体育局副局长罗桂香、乒羽中心主任唐辉在就“黄穗事件”回答媒体时,态度突然缓和了许多。他们称,关于黄穗“离奇失踪”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情况是黄穗3年未能正常上班。而黄穗也曾口头请过假,现在正在办理解聘手续。

是什么让这一事件突然有了息事宁人的态势呢?据了解,湖南省体育局自2007年后出台了一项规定,即运动员退役后,并不会马上让这名运动员与省队脱钩,他们称之为一种“保护性措施”。

按照这个措施,优秀运动员员退役后,至少有三年的“保护期。在此期间,运动员是不能转会至其他省市自治区队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名运动员掉转枪口打自己人”。因此在这个“保护期”里,会按照这名运动员参加训练的情况给予发工资。

而黄穗,正属于被“保护”的对象。但由于她没有参加训练,也没有上班,因此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像黄穗的师弟鲍春来(微博 博客) 郑波,目前也处在保护期内。他们俩虽然已经从国家队退役,但依然是湖南省队的注册运动员,如果他们参加省队的训练,那么工资与训练津贴会比较高,但现在不参加训练,他们就跟黄穗领一样的基本工资。

按照湖南省2007年出台的这个规定,黄穗如果在三年保护期满后正式退役,以她获得的成绩,至少可以获得二十万以上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费”。

黄穗在保护期满后以自动离职处理,将视她自动放弃安置,这样,黄穗将不会获得这笔安置费,同时职位也不再被保留。事实上,在中国体坛,像黄穗这样“被官员化”的优秀运动员不在少数,既有像熊倪、邓亚萍这样在领导岗位上做出成绩的成功典型,但也不乏像田亮、郭晶晶那样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更有以性格火爆著称的中国网球“一姐”李娜,谢绝湖北省体育局给予她的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一职的例子。

  • 黄穗听众:
    大家好,感谢大家的关心,很久都没有上网来和大家打招呼了,我很好,不用为我担心
    2012-04-11 1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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