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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39人无一人提起上诉 郝劲松直言量刑畸轻

2012年02月20日09:45大河网-大河报[微博]王小娟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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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小娟

本报讯 18日下午,当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法槌重重落下,备受关注的中国足球反腐扫赌第一批案件的一审全部宣判完毕,铁岭、丹东两地首批审理的共计48名涉案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判罚差距大 尤可为、许宏涛当庭释放

18日的铁岭宣判之所以比16日的丹东宣判更具看点,毫无疑问是因为铁岭的法庭上站着两名足球大鳄,一个是副厅级干部,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一民,另一个是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张建强。“有了之前丹东的裁判们作为样本,就想到了这次审判结果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事后一名家属向记者透露。而最终结果也验证了他的猜测,杨一民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12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万;张建强则因受贿27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25万元,为目前刑期最长的。

当然也有避免牢狱之灾的人,原成都谢菲联(微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宏涛、原成都谢菲联俱乐部工作人员尤可为,以及无锡中邦足球俱乐部球员谭旭等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当庭释放。据现场人员描述,许宏涛一走出门,便一路小跑地上了押运车去办理手续。而谭旭的家人在得知谭旭重获“自由身”后,更是立刻在法院门口附近燃放了鞭炮,希望以此庆祝谭旭重获自由和祛除晦气。当天下午两点,当庭释放的尤可为、许宏涛等人都已经换上便装,坐上家属开来的“豪车”,离开了铁岭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开始了重返社会的第一步。

虽说判罚的结果天差地别,但在铁岭宣判的39人中无一人提起上诉,这与丹东宣判形成了鲜明对比。

辩护者遗憾 预期可以再减刑

虽说都没有提起上诉,但不代表没有缺憾,张建强的辩护律师认为“预期可以减刑,但没有实现”,杨一民的律师则表示“惩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没必要一棍子打死”。

宣判过后,张建强的辩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本来预期张建强还应该减刑至少半年,“这也成了此次辩护的遗憾之一”。而杨一民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杨一民的刑期并不像外界所说的那样“过轻”,只是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我想法庭考虑到惩治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对于法律而言,适当的惩罚就可以了,不是非要一棍子打死。”事实上,持有这种想法的并不仅仅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与本案无关的一些法律权威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康均心教授认为:“从司法实践上来看,目前反腐案量刑得当。毕竟刑法的威力是有限的,人们不能无限放大刑法的作用。”

依然有分歧

舆论认为法律“心慈手软”

认为判罚得当甚至可以再减刑的毕竟是少数,多数社会舆论依然认为“判轻了”。与丹东一样,铁岭的宣判结果出炉之后,立刻遭到了许多法律权威的诟病。著名法律专家郝劲松也继丹东宣判之后再度解读了铁岭宣判,他明确表示了对判决结果的失望,“这次整体判得非常轻,可以说是 雷声大雨点小,对于未来的中国足坛,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对于杨一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郝劲松直言判得太轻,“可以说是量刑畸轻(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照他的情况,受贿10万就可判10年,现在他受贿100多万,才多加了6个月而已。”

可以说,郝劲松的观点代表了大众的普遍想法,一位足球界人士也深感不理解:“跟龚建平当年的37万判10年相比,现在这些人判得太轻了。犯罪成本过低,让心怀不轨的人存有侥幸心理。这次对于杨、张二人的审判,包括之前对于四名黑哨的判罚都显得有些心慈手软。”一位网友则表示:“如此低的犯罪成本,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有些人坐个两三年牢就出来了,不利于彻底整治中国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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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ickel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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