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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再给桑兰答辩机会 截至时间至明年1月底

2011年12月17日08:50新华社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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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纽约12月16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的主审法官决定再给桑兰一次答辩机会,以便让她在高度公平的条件下开展她的诉讼。

桑兰没有在12月8日之前递交自己的答辩书。这意味着桑兰错过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按照助理法官的意思,这还会让她丧失将来上诉的资格。83岁的主审法官伦纳德·桑德14日发布命令,额外再给桑兰一次答辩的机会。新的提交答辩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不过,老法官这次也明言:如果届时桑兰还不答辩,法官将不再“恩赐”给她任何新的机会。

在纽约执业多年,拥有丰富民事诉讼经验的黄晓夫律师16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这是主审法官再次给桑兰机会。法官可能考虑到桑兰不懂英语,不懂美国法律,因而对桑兰格外优待。”

11月21日,桑兰案助理法官弗朗西斯要求原告桑兰和被告各方在12月8日之前提交答辩。他在文件的最后明确地写道:“不能按时提交答辩书者将丧失上诉的资格”。桑兰的前律师海明(微博)和被告律师莫虎都按时递交了答辩,他们同时也都为自己赢得了未来上诉的资格。桑兰在12月8日未做出答辩回应,原本已经丧失了上诉资格。桑德法官14日的裁决让她得到了一次额外的答辩机会。

黄晓夫说,桑兰当初放弃答辩非常不利。主审法官再次给予她机会辩解,是给桑兰的最大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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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nghu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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