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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旭博客:科比有如蔡依林 邓肯好比孙燕姿

2011年10月18日07:46腾讯博客[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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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和蔡依林、邓肯和孙燕姿,

科比和蔡依邓肯和孙燕姿,有少相似之处?【点击关注段旭博客

估计,光看到这个标题,就有人要抄家伙打人了。

别着急,这不是一篇球评,而是纯个人感受的东西。您要是认可,就凑合着多瞄两眼;要是不认可,就冷笑一声,最多骂两句脏话,上别处消遣去。

晚饭时聊天,忽然发现:我对孙燕姿的认知,就好像邓肯;而我对蔡依林的感觉,则颇似科比——尽管他们身处不同领域,两两之间没有半点关系。

科比有如蔡依林

对蔡依林,我曾有过短暂的喜欢,然后是长久的反感,现如今则谈不上喜欢,却也不再觉得讨厌,甚至有些尊敬。整个思想感情的变化过程,和我对科比如出一辙。

短暂喜欢蔡同学的年代,是她的“少男杀手”时代。你知道,每个少不更事的小男生,都会喜欢那种长发飘飘、穿着白裙子、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泪、长着一副可怜兮兮惹人疼爱的小模样的女生,要是还能唱两句“我知道你很难过”、“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那就更美好了。“少男杀手”,杀的就是无知+白痴。

短暂喜欢科比的年代,则是他刚冒出来被视为“下一个乔丹”的时代。你知道,一个十八九岁、身形动作都和乔丹相似的英俊小生,在1997、1998年那会儿,基本上是通杀的,没有谁会不喜欢。我记得上高中那会儿,班上几个打篮球的男生,各自挑选一名NBA(微博)球员充当自己的“模板”,乔丹和科比却集体决定“Not Available(不可用)”——大众偶像,不能让任何人独占。

慢慢地,我就不喜欢蔡同学了,“舞娘”不是我的菜,飞天遁地、低胸爆乳我也消受不起,满大街的“看我七十二变”更让我觉得庸俗、低俗、恶俗。慢慢地,我也不喜欢科比了,看球时间一长,就反感这种眼里只有篮筐、个人不服从团队、一心想当老大、破坏篮球本质的叛逆行为——尽管现在看来,当时内心针对科比的情绪,多少有点极端和绝对。

直到这些年,自己经历的、懂得的事情多了,对这些公众人物的看法也趋于平和、中肯。一年前,《南都娱乐周刊》做了一本“十年娱乐红人谱”的特刊,里面有一段关于蔡依林的论述深得我心,文章是这么写的:“蔡依林并非创作型才女,也没有迷死人的特殊声线,圈内对她的赞誉关键词是听话与努力。回到十年前,这样白纸一张,恰恰是那个娱乐时代偶像制造最重要的两个特质。听话,意味着她能完全听从商业化运作指挥,当唱片公司需要推出一个清新的邻家女孩偶像时,她便唱着‘我知道你很难过’,伴随眼角落下的一滴泪,承担起市场上‘少男杀手’的任务;听话,还意味着唱片公司一声令下,小女生就突然变成爆乳、S曲线、大浓妆的性感舞娘。她的努力,如今则更为生动地演变成传说,比方她严格控制饮食,不吃过油的食物,还有她在有限的时间内强迫自己超负荷挑战,去学彩带、吊环、芭蕾……不是一个歌手要做的事情,却是标新立异、花无百日红的娱乐圈最喜欢的噱头。从某种程度说,蔡依林永远是商业化标准底下最合拍的那个,努力按照设计好的模块前行。市场上渴望什么,她便带来什么。”

科比的篮球天赋,当然比蔡依林唱歌的天赋要好太多;科比得到的赞誉,也决不只限于听话和努力(事实上,“听话”可不适用于科比)。我把上面这段文字抄下来,是想表达一点:科比和蔡依林一样,也是完美的娱乐产品。我敢说,就其性格而言,科比并不是完美的篮球运动员,他甚至会是许多教练的噩梦,这从菲尔·杰克逊在《最后一季》那本书中用“uncoachable(不可教)”一词来评价他就可看出。然而,站在NBA和整个职业篮球的角度看,科比却是可用于商业推广的完美产品——他不仅球打得好,而且打得好看;他不仅场上引人关注,而且场外不缺话题;他一心想当老大,想要挣脱并超越奥尼尔,进而想要挣脱并超越乔丹,可对NBA而言,这又正是他们乐于贩卖的好胜心与霸气。上一段那句话,同样可以套用在科比身上:科比永远是NBA商业化标准底下最合拍的那个;篮球市场渴望什么,他便带来什么。

邓肯好比孙燕姿

邓肯就没法像科比那样,孙燕姿也没法像蔡依林那样。

我对燕姿和邓肯的喜爱,和最初对蔡同学和科比的短暂喜欢不同。我喜欢听燕姿的歌,但我更喜欢燕姿这个人;同样,我喜欢看邓肯打球,但我也更喜欢邓肯这个人。

燕姿没法像蔡依林那样受追捧,因为她没法像蔡依林那样总是按照市场的需要来改变自己,她还固执地想要坚守自己的内心。在她最红的时候,在《The Moment》专辑卖到150万张的巅峰时刻,燕姿宣布暂别歌坛一年,这从利益上来讲,简直不可理喻,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告别对于她歌唱事业的发展有害无利,但她就是那样做了——为她自己,那样做了。2009年左右,燕姿说过这样一番话:“两年前,我突然对‘孙燕姿’这个产品感到了厌倦,所以决定暂时退出……这个娱乐圈让我感到压抑,我更希望身处圈外,自由自在地唱歌、创作。我觉得现在的乐坛,跟我初入行时,已经变了质。以往歌手们只须用心地唱歌及演出,便可为唱片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现在这种日子已成为过去。然而当唱片销量下降,公司便会想尽办法赚钱,这样的唱片制作有违我当歌手的本意。”可以想见,类似的话,决不会从蔡依林的嘴里说出来,不是蔡同学没追求,而是蔡同学不追求燕姿追求的这些——自我,还有真实。市场可以改变蔡依林,但市场改变不了孙燕姿,至少,改变不了孙燕姿的内心。

市场同样改变不了邓肯。邓肯不是没有能力提供更多篮球市场渴望的东西,只是他的内心让他这么多年始终不去迎合市场的需求,他只是简单地做他自己。对邓肯来说,维护简单、内敛才是最重要的。

简单、纯真,就是我最喜爱邓肯和燕姿的地方。尽管他们都生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生存在钱、诱惑无处不在的职业体育圈和娱乐圈,但在他们能力可控的小范围内,他们依然坚守着简单纯真的自我——你我都明白,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在我看过很多很多遍的《The Moment》那首歌的MV里,燕姿在镜头前说:“孙…燕…姿,是一个…一直在追求…那个…自由……其实讲那么多,不是说已经不在乎,只是说,已经累了。”话完,低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那是我最喜欢的燕姿的模样,那是最真实的燕姿的模样。

科比有如蔡依林,邓肯好比孙燕姿,这是我的个人感受。我其实很想知道,科比/蔡依林的粉丝,还有邓肯/孙燕姿的其他粉丝,有没有类似的感受——如果您都坚持读到这儿了,不妨留言告诉我。

最后,我想给这四个人送上一最真心的祝福:

祝蔡伊林成功,祝科比成功,祝你们做到最好最棒;

祝孙燕姿幸福,祝邓肯幸福,祝你们能一直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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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dong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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