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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里奇受重罚停赛5场 郜林咆哮边裁未受处罚

2011年08月16日14:34腾讯体育[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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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体育讯 北京时间8月16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上轮联赛辽宁宏运队与广州恒大队出现的风波进行了研讨。根据裁判员和裁判监督的报告后,又听取了恒大俱乐部的陈述之后,最终决定对穆里奇停赛5场、罚款2万5千元;对于郜林进球后跑到助理裁判处咆哮,足协并没有给出处罚。

中超第20轮比赛中,辽宁宏远对阵广州恒大的比赛异常火爆,在上半场临近结束时还险些发生群殴事件。冲突过后主裁判出示多张黄牌对双方球员进行警告。而本场比赛中有几点有争议的情况,足协在上午召开纪律委员会会议对本场比赛进行研讨。

1、在上半场临近结束时的双方冲突中,广州恒大外援穆里奇用手揪扯辽宁宏远球员肇俊哲的头发,当值主裁判当时并没有注意到穆里奇的举动也未对其进行处罚。比赛结束后根据相关视频辽宁宏运足球俱乐部对此事上诉中国足协,要求足协对穆里奇进行处罚。

2、比赛进行到80多分钟时广州恒大队球员郜林在进球之后跑到助理裁判出喊叫,随后主裁判向其出示黄牌警告。足协需要了解郜林当时对助理裁判叫喊的内容。

今天上午中国足协纪委会召开会议,对此事进行研讨。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刘永灼带领穆里奇、郜林等几名球员参加会议并对现场情况进行陈述。对于穆里奇的动作恒大俱乐部表示穆里奇是上前进行劝阻并非有意侵犯辽宁宏运队球员,而郜林是在进球后跑向助理裁判询问是否越位,助理裁判回复此进球是好球。

听取恒大俱乐部的陈述后,纪律委员会的委员又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监督报以及比赛之中的慢镜头回放进行了复议,最终认定穆里奇违反纪律处罚第54条,属于向对方球员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因此处以停赛5场、罚款2万5千元的处罚。在裁判员报告及裁判监督报告中对于郜林并没有提及到有任何语言侮辱裁判员,所以不对其进行处罚。

附足协处罚通知: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8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58场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与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的比赛在沈阳市铁西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及录像,比赛进行到45分钟时,因场上双方球员产生争执,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11号运动员穆里奇对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9号运动员肇俊哲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11号运动员穆里奇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五场;

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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