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郑毅 通讯员 尹萧)为维护大运期间正常出入境秩序,严防不法人员利用小型船舶潜入潜出,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圳边检总站从本月15日至8月30日,对管控深圳水域开展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广州、珠海、汕头、厦门、海口边检总站和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公安边防总队等9家单位也同期开展小型船舶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相关单位将结合各自辖区内港口的实际情况,全力排查小型船舶管理各个环节的漏洞,全面掌握对外开放码头、泊位、港区、作业区、水域,以及非对外开放码头及可停靠船舶地点的情况。行动期间,深圳边检总站将进一步规范小型船舶报检程序,严格实施船体检查,加强港区码头及水域的巡查和监护;不断完善港区监控系统,严格落实海空联运预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小型船舶定位系统(GPS)、海港勤务管理系统(DMS),加强对小型船舶的动态管控,将管控防线从港区、码头延伸至船舶入境前和出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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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船舶10类违法违规行为
未办理有效的《证明书》、《查验簿》,擅自航行港澳航线的;
不按规定航线行驶,擅自停靠非对外开放码头和停泊锚地的;
航行途中擅自搭靠其它船舶的;
在入境后到入境检查前、出境检查后到出境前,擅自上下人员和装
卸物品的;
利用小型船舶载运非法出入境人员的;
船员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擅自出入境的;
船方或其代理人不如实向边检机关申报小型船舶及其船员情况的;
船方或其代理人未按要求办理小型船舶及船员出入境边检手续的;
逃避边防检查的;
拒不执行边检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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