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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震:中超应该“零容忍” 但执法裁判除外

2011年05月23日11:44足球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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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正在流行曾经在NBA(微博)执行过的裁判“零容忍”制度,只不过NBA是规定裁判对球员的抱怨零容忍,而中超恰恰相反,是所有的俱乐部、教练、球员对于裁判员的失误零容忍。

帕切科是一个招人喜欢的老头,说话直率也有幽默感,北京国安今年做对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签下了他。同时帕切科也很聪明,只到了中国几个月,他已经学会了中超的规则,有什么不满尽管向裁判发泄。昨天他对陈红辉的不满意除了两个争议判罚之外,最大的不满是足协为什么要在一场决定广州恒大第一排名的比赛里使用来自广州的裁判陈红辉。

先放下争议球不提,帕切科的这个回避要求已经有些近乎于吹毛求疵。先不论陈红辉是隶属于广东足协而不是广州足协,与广州恒大并不来自于同一足球协会,按照帕切科的原则并不冲突。即使同样来自于广州足协,这样的回避也显得过于可笑,先不说是否有利害关系,在本轮之前,无人知道恒大会打平,国安会反超,如果真的执行这样严厉的回避政策,那么中超联赛里的裁判将无法选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在国内最好的裁判谭海在北京注册,但他是山东人,他多次执法了山东鲁能(微博)的比赛,但如果按照北京方面的逻辑,谭海也应该回避执法山东鲁能的比赛。

回到这场比赛,国安提出的两个争议判罚确实争议性非常大。小马丁的第一个球从电视的慢放上看双方处于平线,判越位是错判,中国足协也在赛后第一时间给第一助理裁判打来了电话,确认这是一个错误的判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长传距离30多米,而小马丁启动的速度非常之快,受人眼的局限,助理裁判不可能拥有电视转播一样的广角镜头,也不可能拥有慢放。当时在场的大部分人也都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判罚,从误差的角度上来讲,这个错判是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

下半时辽宁队外援戴恩的手球是另一个争议判罚,陈红辉是按照无意手球判罚的,而在事实上这更应该被判作一个点球。但需要注意的是,本轮出现了多个类似的“手球”都被当值主教练当作无意手球处理。而之前,包括天津队在内的多家俱乐部都因为无意手球被判点球向足协上诉,徐航等裁判还因为这样的判罚被停哨。不客气地讲,正是这样的矫枉过正让本轮出现了多个手球而未被判罚点球的情况。

事实上,在足球规则里,如何判断禁区内的无意手球和有意手球,更多是由主裁判自由掌握。不同的主裁判有自己不同的尺度,甚至是同一主裁判在不同的比赛里,受比分和视角的影响,也会对同一情况做出不同的判罚。当年巴乔在世界杯上将球故意挑在智利队防守队员手上的那个球,不同的裁判就会有绝对不同的判罚。但是在中超目前的环境之下,无论是正常误差内的错判,还是在裁判掌握尺度之内的判罚都会引起极大的争议。就以辽宁与国安比赛的这个球为例,没判点球国安不满,但如果判罚了点球,辽足必然会上诉。时下的中超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风气与时髦,只要比赛结果对本队不利,第一件事不是检讨自己的技战术失误,而是用放大镜甚至是显微镜去观察裁判员的判罚。中超的裁判在俱乐部这里已经达到了零容忍的程度,而一个所有俱乐部都选择忽略的事实是,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裁判,即使是世界上的金哨也不能避免。我们难以容忍的应该是道德上的失误,可以接受的应该是水平上的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与之前几轮嫩哨出错不同的是,陈红辉今年已经45岁,是法定执法的最后一年,他执法中超的资格甚至比已经退役的孙葆洁更老。正是因为之前中超“嫩哨”被骂声一片,足协才起用了老裁判陈红辉,但他同样难以让人满意。

对于中超联赛来说,提高裁判水平是当务之急。但与提高水平相比,更应该做的是提高裁判员的权威。再不能让裁判员的每一个执法都处于放大镜之下,足协更不能充当裁判的裁判。对于没有道德问题的年轻裁判应该保护、鼓励为主,处罚、打击为辅。

中超应该实行零容忍,不是针对裁判,而是针对俱乐部。如果放任俱乐部对裁判的抱怨,那中超只会迎来一片杂乱的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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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oul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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