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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志刚:黑哨只是足球利益链当中的一环

2011年04月01日07:31羊城晚报贾志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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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足球黑哨的权威报道终于出现了,昨天央视播放了对三名在押黑哨的采访,算是落实了三大黑哨的罪名。当然,央视所曝光的不过是个别场次,也就是冰山一角,并不意味着这三个黑哨仅仅吹了这几场黑哨。

三个黑哨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黑哨的身后都有足协官员的黑手,而足协官员的背后则是俱乐部的主动行贿。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利益链。事实上,世界发展到今天,任何利益都不再是简单的个体利益,一定是一条利益链。

黑哨是这条利益链的一环,只不过他们暴露在最前沿,因此备受关注。但是从利益链的角度来说,他们不过是其中的一环,有时是被动的甚至还有被胁迫的味道。所以,黑哨如果是一种现象的话,那就绝不仅仅是指吹黑哨的人,而是指这条利益链条上的各个角色。

足协官员利用权力来左右裁判,他们的犯罪性质比黑哨严重得多,因为他们没有受胁迫的情节,而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对黑哨来说,官员们是指使者和强迫者,是首恶。

除了黑哨和足协官员,俱乐部充当的角色也不光彩。

陆俊吹了“上海德比”的黑哨,之后从张健强那里分到了35万元,张健强自称也拿了35万元。但是我们想一想,张健强收到了70万元,为什么不是80万元、100万元?也许,申花俱乐部是为他预备了100万元的,不过在流通环节被拿走了30万元。

俱乐部贿赂足协官员或者裁判的钱通常由总经理或主教练掌握,因为老板这边不入账,黑哨那边没收据,而且不会有人来核对究竟送出了多少钱,于是,送钱的人就有了从中渔利的充分机会。而这样的人,就是利益链上的第三环。

正因为有了这第三环,他们就会拼命游说老板进行贿赂,即便多数情况下根本不需要贿赂。

如果每家俱乐部都不贿赂裁判,黑哨自然无从产生,从这个角度说,这条利益链的第三环才是黑哨产生的根源。那么,为什么不清查俱乐部呢?那些提着现金出入于足协的人同样应该被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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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el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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