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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新规定惹争议 网友:此举不合理也不合法

2010年12月25日13:49 南方都市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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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中,篮管中心接连出台两款新规,一为《2010-2011赛季CBA/WCBA联赛申诉办法》,一为《关于体育馆大屏幕比赛画面回放问题的通知》。因其中部分规定看上去颇为雷人,且俱乐部方面动辄就可能散掉万元罚金或是保证金,不但被一些业内人士视为霸王条款,更在各大篮球论坛上成为网友们口水四溅的笑谈。

申诉可以,先交一万

在《2010-2011赛季CBA/WCBA联赛申诉办法》中,篮管中心规定,如果某队认为裁判员(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的某个宣判或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件已对己队不利而要提出申诉,须首先交给当值比赛监督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并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将“申诉报告”提交给当值的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如该申诉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队已交纳的保证金篮协将不予退还。

申诉方还有可能因为申诉不成功而拿不回这笔保证金。篮管中心还规定:联赛组委会监评组根据申诉报告及时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如果申诉被接受,保证金才会被退回。二,如果提出申诉的球队或俱乐部不同意联赛组委会监评组的裁决,可以再向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提出上诉,不过要使上诉有效,球队或俱乐部还必须在收到联赛组委会监评组的裁决书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上诉,尤其需要再次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联赛纪律委员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但这也将是最终裁决,申诉方再也没有继续抗议的权利。

就这一条款南都记者电话寻访了几位CBA经理人,受访者均表示,虽然一个赛季下来每个队或多或少都会吃一些裁判的亏,但真正跟篮协较劲去申诉的只是极个别,“申诉就算成了也不能改变比赛结果,还容易得罪人,现在又添加了万元保证金条款,恐怕更没有人敢冒这个险去申诉了。”

各大篮球论坛上则是口水四溅,有人认为这与古时民告官前先打20杀威棒的性质并无区别,同属“有理无钱莫进来”,有人调侃各队打比赛前必须先带够现金,也有相对理性的网友建议篮协效法网球比赛应用的鹰眼规则,给每个球队每赛季×次申诉机会,且申诉成功者不减少申诉次数。

还有学法律出身的网友以“上诉不加刑原则”为据,指篮协此举既不合情也不合法。不过南都记者通过参阅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抗议程序”章节,发现申诉方交纳保证金确也是国际惯例,只是额度没有篮管中心的1万-2万元这么多。按照FIBA法则,首次申诉时只需交纳250美元的保证金,二次申诉也只是翻倍至500美元。由此可见,篮协此番之新规确实是与国际接轨了,只是保证金额度之高已明显不符合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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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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